工程檢測是為評定建築結構工程的質量或鑒定既有建築結構的性能等所實施的檢測工作。建築結構的檢測分為結構工程質量的檢測和既有結構性能的檢測。
【適用情況】
一、遇到下列情況時,應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結構工程質量的檢測:
1)國傢現行有關標準規定的檢測;
2)結構工程送樣檢驗的數量不足或有關檢驗資料缺失;
3)施工質量送樣檢驗或有關自檢的結果未送達設計要求;
4)對施工質量有懷疑或爭議;
5)發生質量或安全事故;
6)工程質量保險要求實施的檢測;
7)對既有建築結構的工程質量有懷疑或爭議;
8)未按規定進行施工質量驗收的結構;
二、既有建築需要進行下列評定或鑒定時,應進行既有結構性能的檢測:
1)建築結構可靠性評定;
2)建築的安全性和抗震鑒定;
3)建築大修前的評定;
4)建築改變用途、改造、加層或擴建前的評定;
5)受到自然災害、環境侵蝕等影響建築的評定;
6)發現緊急情況或由特殊問題的評定;
【檢測內容】
混凝土結構包括原材料質量及性能、構件材料強度、混凝土的性能、構件缺陷與損傷、構件中的鋼筋和裝配混凝土結構的預制構件和連接節點等檢測項目。
砌體結構可分為砌築塊材、砌築砂漿、砌體力學性能、砌築質量、構造要求和結構損傷等檢測項目。
鋼結構可分為材料力學性能、連接、節點、尺寸與偏差、變形與損傷、構造與穩定、塗裝防護等檢測項目。
木結構可分為木材性能、木材缺陷、制作與安裝偏差、連接與構造、變形與損傷和防護措施等檢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