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二段】
“子華子曰:‘全生為上[生],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生]。’①故所謂尊生者,[是]全生之謂。所謂全生者,[是]六欲皆得其宜[境]也。②所謂虧生者,[是]六欲分得[少許]其宜[境]也。虧生則於其尊之(生)者薄矣。其虧彌甚者也,其尊彌薄。③所謂死者,無有所以知[六欲],[已]復其未生[之境]也。④所謂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境]也,皆獲其所甚惡者,[且須]服是也,辱是也。⑤辱莫大於不義,故不義,[屬]迫生也,而迫生非獨不義也,故曰迫生不若死。⑥[吾]奚以[此]知其然也?耳聞所惡,不若無聞;目見所惡,不若無見。故雷則掩耳,電則掩目,此[是]其比也。⑦凡[有]六欲者,皆知其所甚惡,而必不得免[是],不若無有所以知[六欲]。⑧無有所以知[六欲]者,死之謂也,故迫生不若死。⑨嗜肉者,非腐鼠[亦食]之謂也;嗜酒者,非敗酒[亦飲]之謂也;[欲]尊生者,非迫生[亦可]之謂也。⑩”[1]
【解析】
①“子華子曰:‘全生為上[生],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生]。’”這句有省略。
“子華子,春秋時期哲學傢,與孔子同時代,晉國人,道傢思想,但有獨特之處,他由“貴生”而重視養生。即主張運動、疏導;又主張“六欲皆得其宜”,這就有別於其他道傢。子華子與詹何同屬於楊朱學派,其學說並不是淺薄簡單的“自私自利”。他們對老子的思想加以發展,旨在通過對個體的自我完善進而達到社會的整體和諧。他們“貴生”、“全生”的觀點,對稍後的莊周很有啟發。所著《子華子》一書,對養生有獨特的主張。”[4](《子華子簡介》)
“全”指完整。
“生”指生活。
“上”指上等的。
“上”字作賓語,但隻是賓語詞組的定語,沒有中心詞,故有省略。是承前省略“生”字。
“虧”指欠缺。
第一個“之”字代指“全生”(完整的生活)。
第二個“之”代指“虧生”(欠缺的生活)。
“迫”指窘迫。即非常困窮。
“下”指下等的。
“下”字作賓語,但隻是賓語詞組的定語,沒有中心詞,故有省略。是承前省略“生”字。
這句話的意思是:子華子說:“完整的生活為上等生活,欠缺的生活次於完整的生活,死瞭次於欠缺的生活,窘迫的生活為下等生活。”
②“故所謂尊生者,[是]全生之謂。所謂全生者,[是]六欲皆得其宜[境]也。”這兩句有省略。
“所謂”(“所”字詞組)表示“說的這個”。
“尊”字作定語,指尊貴的。
“生”指生活。
“者”字代指“尊生”這個事。不譯。
“全生之謂”作賓語,此句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是”字。
“謂”有“指稱,意指”之意。[5](《古代漢語詞典》)此譯“意指”。
“者”字和“全生”組成詞組,代指“……的人”。
“六欲皆得其宜[境]”作賓語,此句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是”字。
“六欲”,一般指視欲(眼貪美色、奇物)、聽欲(耳貪美音、贊言)、嗅欲(鼻貪香味)、味欲(舌貪美味)、觸欲(身貪舒適享受)、意欲(意貪聲色、名利、恩愛)。
“其”代指六欲。譯作“它們”。
“宜”指適宜。是作詞組的修飾語,沒有中心詞,故有省略。應是“境”字,指境地。
“也”字位於陳述句或描寫句末,表示肯定的語氣,可譯作“啊”。[2]
這句話的意思是:所以,說的這個“尊貴的生活”,是完整的生活之意指。說的這個“完整的生活的人”,是六欲(視欲、聽欲、嗅欲、味欲、觸欲、意欲)都能得到它們適宜的境地啊!
③“所謂虧生者,[是]六欲分得[少許]其宜[境]也。虧生則於其尊之(生)者[是]薄矣。其虧彌甚者也,其尊彌薄。”前兩句有省略、遺漏。
“虧生”指欠缺的生活。
“者”代指“……的人”。
“宜”字和前句同理,省略“境”字。
結合第一句“虧生次之”理解,“其宜[境]”肯定次於“全生者”的宜境,故有遺漏。應是“少許”一詞。
“六欲分得[少許]其宜[境]也”是作賓語,此句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是”字。
“也”字譯作“啊”。
“則”字不譯。
“於”字譯作“比”。
第二個“其”字代指六欲。
參照前後文,“尊之者”的“之”字是“生”字的誤寫。
“尊生”指尊貴的生活。
結合前文理解,“者”字和“尊生”組成詞組,代指“……的境地”。
“薄”字作賓語,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是”字。
“薄”有“微小”之意。[3]
第一個“薄”字比喻較差。
第三個“其”字代指“虧生”(欠缺的生活)。
“彌”字表示“更加”。
“甚”的本義是“厲害,嚴重”。[5]此用“嚴重”。
“者”字和“彌甚”組成詞組,代指“……的人”。
第四個“其”字代指“他的”。
第二個“尊”字指尊嚴。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的這個“欠缺的生活的人”,是六欲(視欲、聽欲、嗅欲、味欲、觸欲、意欲)分得少許它們適宜的境地啊!欠缺的生活比六欲尊貴生活的境地是較差的。欠缺的生活欠缺更加嚴重的人,他的尊嚴就更加薄。
④“所謂死者,[是]無有所以知[六欲],[已]復其未生[之境]也。”這句有省略、隱含和遺漏。
“者”字代指“……的人”。
“無有”指沒有。譯作“不能”。
“以”字和“所”字組成詞組,此處表示“憑”。
“所”字是特殊代詞,此處代指“生命”。
“知”有“知覺,感覺”之意。[2]此譯“體驗”。
“知”字作詞組的謂語,沒有賓語,故有遺漏(或省略)。應是“六欲”一詞。
“無有所以知[六欲]”是作此句的賓語,此句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是”字。
“復”指返回。
“其”代指死者。
“生”指出生。作詞組的謂語,沒有賓語,故有省略。應是“之境”二字。
“境”指境地。
“復其未生[之境]也”是確定的結論,卻沒有表示的詞語,故有隱含。應是
“已”字,表示“已經”。
“也”字譯作“啊”。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的這個“死的人”,是不能憑生命體驗六欲,已經返回他沒有出生的境地啊!
⑤“所謂迫生者,[是]六欲莫得其宜[境]也,皆獲其所甚惡者,(。)[且][須]服是也,辱是也。”這句有省略、隱含。
遺漏的應是“且須”二字。
“迫生”指窘迫的生活。
“者”字代指“……的人”。
“宜”字和第二句同理,省略“境”字。
“六欲莫得其宜[境]也”是作賓語,前面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是”字。
“莫”字表示“沒有”。
“得其”的“其”字代指六欲。譯作“它們”。
“也”字不譯。
“獲其”的“其”字代指六欲。
“甚惡”和“所”字組成詞組,表示“非常厭惡的”。
此處“所”字代指“……境地”。
“者”字和“所甚惡”組成詞組,代指“……的人”。
“服”指服從。
“是”字代指“這種情況”。
“辱”是活用作動詞,指受辱於。
“服是也,辱是也”是確定的結論,卻沒有表示的詞語,故有隱含。應是“須”字。
此句和前文緊密相關,須有連詞,應是“且”字。表示“而且”。
“也”字譯作“啊”。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的這個“窘迫的生活的人”,是六欲沒有得到它們適宜的境地,皆獲得它們非常厭惡的境地的人。而且必須服從這種情況啊!受辱這種情況啊!
⑥“辱莫大於不義,故不義,[屬]迫生也,而迫生非獨不義也,(。)故曰(:)迫生不若死。”這句有省略。
“辱”指恥辱。
“莫”表示“沒有”。
“迫生”作賓語,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屬”字,指歸屬。
“而”字表示“而且”。
“獨”有“僅,隻有”之意。[3]此處表示“隻有”。
此句有潛臺詞——還有恥辱。
這句話的意思是:恥辱沒有大於不義的,所以,不義歸屬窘迫的生活,而且窘迫的生活不是隻有不義(還有恥辱)。所以說:窘迫的生活不如死。
⑦“[吾]奚以[此]知其然也?耳聞所惡,不若無聞;目見所惡,不若無見。故雷則掩耳,電則掩目,此[是]其比也。”這兩句有省略、隱含。
第一句沒有主語,故有省略。應是“吾”字。指作者自己。
“奚”字作疑問代詞,表示“為什麼”。
“以”作介詞,表示“憑借”。其詞組沒有賓語,故有隱含。應是“此”字。
“此”代指前面的陳述,譯作“這些事”。
“其”代指“它的”。
“然”字代指前句的“迫生不若死”。
“也”字譯作“呢”。
“惡”字和“所”字組成詞組,表示“厭惡的”。
“所”字是特殊代詞,結合後文“不若無聞”理解,代指“聲音”;結合“不若無見”理解,代指“顏色”。
“雷”字活用作動詞,指打雷。
“則”字譯作“便”。
“電”字活用作動詞,指閃電。
“此其比也”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是”字。
“其”字代指“迫生不若死的”。
“比”指比喻。
“也”字不譯。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為什麼憑借這些事知道窘迫的生活不如死呢?耳朵聽見厭惡的聲音,不如沒有聽見;眼睛看見厭惡的顏色,不如沒有看見。所以,打雷便遮蔽耳朵,閃電便遮蔽眼睛。這是窘迫的生活不如死的比喻。
⑧“凡[有]六欲者,皆知其所甚惡,而必不得免[是],不若無有所以知[六欲]。”這句有省略。
“六欲者”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有”字。
“其”代指“六欲者”。譯作“自己”。
參考第五句,“所甚惡”指非常厭惡的境地。
“而”字表示“而且”。
“免”字作謂語,沒有賓語,故有省略。應是“是”字。
此字作代詞,代指前文的“其非常厭惡的境地”,譯作“這種情況”。正如前文的“服是也,辱是也。”
參考第四句,“無有所以知”省略“六欲”一詞。是指不能憑生命體驗六欲。
這句話的意思是:凡是有六欲的人,都知道自己非常厭惡的境地,而且必定不能免除這種情況,不如不能憑生命體驗六欲。
⑨“無有所以知[六欲]者,[是]死之謂也,故迫生不若死。”這句有省略。
同理,“無有所以知”省略“六欲”一詞。
“者”字代指“……的人”。
“死之謂”作賓語,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是”字。
“謂”字表示“意指”。
“也”字不譯。
這句話的意思是:不能憑生命體驗六欲的人,是死的意指。所以,窘迫的生活不如死。
⑩“嗜肉者,非腐鼠[亦食]之謂也;嗜酒者,非敗酒[亦飲]之謂也;[欲]尊生者,非迫生[亦可]之謂也。”這句有省略和隱含。
“嗜”指特別愛好。
“肉”字活用作動詞,指吃肉。
“鼠”指鼠肉。
“腐鼠”是賓語前置,沒有謂語,故有省略,應是“食”字。
“非腐鼠[食]之謂”是對前文可能被曲解的解釋,卻沒有表示確認的詞語,故有隱含。應是“亦”字,表示“也”。
“謂”指意指。
同理,第二句省略“飲”字,隱含“亦”字。
“敗”有“食物變質變味”之意。[3]此即此意。
參考前兩句,“非迫生之謂”省略“可”字,隱含“亦”字。
“尊生”也是迫生者想要的。根據此句文意理解,“尊生者”遺漏“欲”字。
這句話的意思是:特別愛好吃肉,不是腐爛鼠肉也吃的意指;特別愛好喝酒,不是變質變味的酒也喝的意指;想要尊貴的生活,不是窘迫的生活也可以之意指。
【第二段韋氏譯文】
子華子說:“完整的生活為上等生活,欠缺的生活次於完整的生活,死瞭次於欠缺的生活,窘迫的生活為下等生活。”
所以,說的這個“尊貴的生活”,是完整的生活之意指。
說的這個“完整的生活的人”,是六欲(視欲、聽欲、嗅欲、味欲、觸欲、意欲)都能得到它們適宜的境地啊!
說的這個“欠缺的生活的人”,是六欲(視欲、聽欲、嗅欲、味欲、觸欲、意欲)分得少許它們適宜的境地啊!欠缺的生活比六欲尊貴生活的境地是較差的。欠缺的生活欠缺更加嚴重的人,他的尊嚴就更加薄。
說的這個“死的人”,是不能憑生命體驗六欲,已經返回他沒有出生的境地啊!
說的這個“窘迫的生活的人”,是六欲沒有得到它們適宜的境地,皆獲得它們非常厭惡的境地的人。而且必須服從這種情況啊!受辱這種情況啊!
恥辱沒有大於不義的,所以,不義歸屬窘迫的生活,而且窘迫的生活不是隻有不義(還有恥辱)。所以說:窘迫的生活不如死。
我為什麼憑借這些事知道窘迫的生活不如死呢?耳朵聽見厭惡的聲音,不如沒有聽見;眼睛看見厭惡的顏色,不如沒有看見。所以,打雷便遮蔽耳朵,閃電便遮蔽眼睛。這是窘迫的生活不如死的比喻。
凡是有六欲的人,都知道自己非常厭惡的境地,而且必定不能免除這種情況,不如不能憑生命體驗六欲。不能憑生命體驗六欲的人,是死的意指。所以,窘迫的生活不如死。
特別愛好吃肉,不是腐爛鼠肉也吃的意指;特別愛好喝酒,不是變質變味的酒也喝的意指;想要尊貴的生活,不是窘迫的生活也可以之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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