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各种投融资模式层出不穷,考虑到政府投融资模式核心要点,包括: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辨析、建设资金筹集来源、合作架构的搭建、两标并一标的实现,本文政府投融资模式从政府行政单位参与深度角度,即政府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程度展开政府投融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政府主导投融资模式
1.政府直接投资模式
政府直接投资模式指的是政府行政部门主导作为建设单位,使用上级和本级预算内资金全额投资,单独招标施工单位建设公益性强收益差或者没有收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项目类型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政府通过传统承发包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和其他模式比较,政府直接投资模式建设项目主要是非经营性项目;从项目前期到后期建成运营,政府全过程控制主导,没有撬动投资人或者金融资金。现阶段,各地越来越多将此类型模式建设的项目在建设管理阶段委托专业单位进行代建管理,施工招标时候以EPCO模式将前端设计和后端专业运营外包,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同时,在资金使用上政府倾向于将争取的部分专项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国企单位撬动更大投资融资。
2.政府债券模式
政府债券模式指的是政府行政部门主导作为建设单位,使用一般债或者专项债和本级预算内资金全额投资,单独招标施工单位建设公益性强但没有收益或有一定政府基金或专项收入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项目类型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政府通过传统承发包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本文探讨的政府债券模式不包括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项目。
和其他模式比较,政府债券模式建设项目主要是准经营性项目,并且是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实施模式。但是现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政府债券是以省级政府作为信用主体发行,和实际资金主体地方政府以及项目自身收益可实现有较大的脱离,最终偿债来源穿透下来看需要地方财政资金兜底。其次,普遍的项目前期到后期建成运营,政府全过程控制主导,难以撬动投资人或者金融资金。现阶段,各地越来越多将专项债项目建设职能委托地方国企城投单位代建管理职能,形成资产也是作为企业固定资产。并且市场上也有地方政府在施工招标时候以EPCO模式将前端设计和后端专业运营外包,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二)政企合作投融资模式
1.PPP模式
PPP模式根据《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规定主要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PPP项目在《政府投资条例》中没有明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但是各省在出台自己省内政府投资条例中已经明确PPP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PPP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投资人自有资金出资和银行融资配套。因为是社会投资人主导投融资,所以,PPP模式建设资金来源与渠道很多,包括:关联方拆借(含股东借款)、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保理、公司债券等。上级专项资金以及本级预算资金也可以通过地方政府出资代表注资到项目公司作为建设资金。但是,现阶段债券资金使用到PPP项目上没有明确政策支持,而且部分地方明确已经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限制发行债券。实操中多数项目直接通过政府采购将社会投资人招标和施工单位招标合二为一。
和传统的政府直接投资和政府债券投资模式比较,PPP模式有明显的撬动作用,可以实现公共产品供给在建设运营层面的提质增效。但是随着PPP模式“大跃进”式的推进,全国PPP项目中部分项目并没有发挥出来其应有投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运作的优势,比较普遍的存在建设手续不合规、项目融资难、政府付费难等问题。现阶段,PPP项目又面临新一轮的整改,对于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人信心很大。和其他广义政企合作模式比较,PPP模式现在是唯一政策明确可以突破3年(一个中期财政规划),由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用于项目付费的模式。其他模式在政府中长期预算支出上都存在滋生政府隐性债务的风险。但是,当前PPP模式也是受制于较为僵化的政策执行和现行市场上投融资风险厌恶的环境,存在灵活度不高的问题。
2.特许经营模式
特许经营模式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5号令)规定主要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PPP模式也是多元化的,也存在难以和政府债券资金融合的问题。实操中也是普遍地将社会投资人招标和施工单位招标合二为一。
和传统的政府直接投资和政府债券投资模式比较,特许经营模式同样也可以发挥出社会投资人的资金优势,以及建设运营管理优势。但是,现阶段特许经营模式也在经历新一轮的整改。和其他政企合作模式比较,特许经营模式现在存在普遍的滥用问题,主要是为了规避走PPP模式规定流程和入库监管,多数项目都需要财政中长期补贴,有固化政府支出责任风险。合规的不纳入PPP项目库特许经营项目,需要是自身可以自平衡的经营性使用者付费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同时,现阶段市面上也有很多综合开发项目采用特许经营+联合开发模式实施,但是涉及将非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业项目打包、将行政权利(即特许经营权)由企业转包、按效付费实质性穿透下来提前固化政府支出责任以及政府兜底回报等滋生隐性债务风险。
(三)国企主导投融资模式
本文所指的国企主导的投融资模式,主要指脱离政府融资平台职能,经过政府授权投资实施或者企业自主投资实施的各类型项目。现阶段国企主导的投融资模式主要围绕着各种F+EPC类项目,包括:投资人+EPC、融资+EPC、基金认购+EPC、股权合作+EPC,或者在F+EPC的基础上加上O(运营)或者产业导入,形成F+EPC+O、F+EPC+产业导入等。
1.国企直接投资模式
在国企单位脱离政府融资平台职能后,属于市场化运作企业,就需要实现企业盈利和长远发展,就需要国企直接投资。国企直接投资模式指的是国企单位自发的完全使用自有或融资资金建设的经营性商业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企业部分使用自筹的自有和融资资金,其余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资金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商业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企直接投资模式下的项目,可以通过各类F+EPC方式,解决资金筹集和运营产业问题。因为通过F+EPC模式有社会投资人,所以建设资金来源可以完全打开,各种资金都可以合规进入,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或者本级预算资金都可以以投资补助方式进入,专项债资金在领域符合下可以用于项目资本金进入。实操中如果国企单位可以解决融资,一般施工单独进行招标。若国企单位融资需要联合社会投资人,需要采用F+EPC方式实现社会投资人招标和施工单位招标合二为一。
和传统的政府直接投资和政府债券投资模式比较,国企直接投资模式主要投资到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从而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和其他政企合作模式比较,国企直接投资模式可以有效的和财政脱钩,实现国企单位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
2.国企授权投资模式
在国企城投单位脱离政府融资平台职能后,但是也需要承担部分公益性职能,在投资项目中盈利不暴利投向一些微利项目或者综合算账微利项目。国企授权投资模式指的是国企单位经过政府直接授权或者招标授权下,使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资金或长期穿透看属于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质上属于“名企实政”项目。因为是国企经过授权进行投资,现在普遍都是通过各类F+EPC方式招标投资施工单位,通过直接出资或者垫资和间接融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部分项目要求解决后前运营和产业导入问题。但是普遍都是以施工为导向,合作期5-8年内就会逐步固定收益股权回购退出。
和传统的政府直接投资和政府债券投资模式比较,国企授权投资模式通过F+EPC可以多元化筹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所需要资金,形成有效的补充。和其他政企合作模式比较,政府通过直接授权或者招标授权国企城投单位实施主体,如果要是承接的都是政府公益性非经营性或者准经营性项目,穿透下来看都存在依靠财政注资、财政投资补助、财政直接付费等多种方式延期兜底。直接滋生政府隐性债务。现在也有很多类似于EOD项目、TOD项目、ROD项目、城市更新项目,通过公益性项目关联产业项目或者关联资源,实现综合项目的经营性。政府将公益性项目责任和产业性资源性项目开发权利授予国企城投单位,实现权利义务对等实现组合后项目市场化运作。
关于举办地方政府项目谋划、债务化解、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及产业基金运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课程背景】
2023年,国家政策持续关注和聚焦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财政部也明确提出,各地要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扩增,要制止违规举债行为,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十四五”期间,地方投融资平台已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投融资平台如何快速有效化解债务、如何打破平台公司负债率过高的瓶颈,已成为当前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地方国有平台公司作为特定时期政府投资实施的重要载体,在我国地方城市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投资职能与地方经济发展稳定的作用。平台公司转型背后是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转型,平台公司如何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关键。在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背景下,理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关系,必须实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转型的目标。如何在新政策环境下开展政府投资业务,如何选择平台公司转型升级战略以及定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然而,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甚至锐减的情况下,谁来支撑项目融资?谁来推动基建项目落地?谁来提供产业支持?谁来“变现”资金?进入2023年,政府引导基金设立速度和规模不断攀升,各地千亿基金频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年初至今,安徽、西安、广州等地新成立的千亿级规模引导基金总规模已超一万亿元。在政府产业布局生产力不足、招商政策成效低、产业调研深度广度不足、产业发展空间不足、产业规划不合理,产业思维陈旧的情况下,需要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深化投融资体系改革,有效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鉴于此,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特举办“地方政府项目谋划、债务化解、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及产业基金运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 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应用及项目谋划
(一)宏观篇:“蓄势而发,乘势而上”创新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
1.宏观经济形势及启示
2.我国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趋势与方向
3.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选择
(1)投资主体解析
(2)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项目的类型
(3)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
(4)政府资金筹措N种模式解析
(二)实践篇:“系统谋划、统筹布局”提高项目谋划能力
1.项目谋划的构思及目的
2.项目谋划的途径有哪些?
3.项目谋划操作方法“五以六划”
4.如何统筹推进项目谋划的工作?
(1)组建项目谋划专班
(2)如何谋划重大项目
(3)如何谋划跨部门项目、多部门组合项目?
(4)如何形成工作机制
5.如何进行项目库建设?
6.项目谋划遇到的常见问题
(1)用地问题
(2)规划问题
(3)责任主体问题
(4)如何实现项目自平衡
(三)落地篇:“谋新求变、产业导入”助力项目谋划落地
1.聚焦产业领域谋划新发展格局
(1)新能源
(2)乡村振兴
(3)教育研学
2.产业项目谋划的要点及实操
(1)新能源案例解析
(2)乡村振兴案例解析
(3)教育研学案例解析
第二部分 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及案例分析
(一)政府性债务及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来源渠道1.政府性债务与隐性债务区别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政策解读3.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体分析4.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来源渠道及案例(不规范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担保增信等)
(二)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方式1.化解政府债务化解前提思考2.财政部提出的六种化解方式
(三)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化解方式与案例1.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结构2.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化解方式探讨及案例
(四)政府合规融资下隐性债务防范及案例1.地方政府依法举债的渠道2.明确政府和市场边界3.地方政府投资方式与投资决策4.转型后融资平台合规承接政府项目几种方式及案例5.施工企业合规承接政府项目方式及案例
(五)全口径债务化解与建制县债务化解试点政策及案例研究1.全口径债务化解政策要点2.建制县债务化解试点政策要点及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升级的六大策略解析与七大难题破解
(一)六大策略解析
1.理清政企关系
(1)政企关系梳理的思路
(2)政关系梳理的关键点及核心动作
2.区域资源系统盘点、整合、注入及平台资信提升
(1)区域资源系统盘点的思路及工具
(2)区域资源盘点的注意事项
(3)区域资源整合注入的思路及工具
(4)区域资源整合注入过程中的风险点
(5)资信升级的关键要点及提升思路
3.项目策划及债务化解
(1)项目策划的总体思路及路径
(2)EOD项目策划思路
(3)片区开发类项目策划思路
(4)债务化解的基本思路
(5)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提升
(6)项目系统招商能力提升
4.公司自我造血技能的构建——市场化业务布局及拓展
(1)如何构建集团的“内循环”和“外循环”
(2)市场化业务布局的基本思路及建议
(3)市场化业务拓展的激励及管控
5.公司的框架搭建
(1)战略布局的基本思路及要点
(2)管控要点及注意事项
(3)总体架构设计及关键点
6.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构建
(1)管理体系全局图
(2)战略体系
(3)管控体系及要点
(4)人才激励及人才约束体系
(5)财务体系构建要点
(二)七大难题破解
1.资金难分析及解决思路
2.债务化解分析及解决思路
3.资源整合难点、风险点分析及解决思路
4.历史遗留问题梳理及解决思路
5.政企分离难原因难分析及解决思路
6.项目落地难的原因分析及解决思路
7.人力引进及培养难原因分析及解决思路
第四部分 国有平台公司的投融资创新与产业基金运作解析
(一)新格局下的产业趋势与金融转型 1.新格局背景下的产业趋势变革 (1)国内大循环背景下的产业发展趋势 (2)产业发展格局与国有企业的转型应对 2.创新驱动与资本市场的发展 (1)创新驱动战略与国有企业投融资工具转型 (2)直接融资与资本市场成为重点投融资工具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与投融资创新
1.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与演化
2.债权证券化:专项债与永续债的运作要点概览
3.资产证券化:从ABS到公募REITs的演进路径
4.股权证券化:全面注册制背景下的企业上市路径(三)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解析及创新模式 1.产业基金的内涵外延与基础知识解读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础知识 (2)产业投资基金的内涵与外延 (3)产业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与杠杆化要点 (4)国有企业参与产业基金的关键性要点解析 2.产业投资基金的交易结构与运作模式解析 (1)产业基金在基建投资中的应用模式 (2)运用产业基金进行"并表-出表"调节与杠杆化运作 (3)产业引导基金的FOF结构搭建与要点解析 (4)产业基金与创新项目孵化与创新驱动 (5)产业基金与国资上市公司平台的联动
【参会对象】
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常务;各级发改、财政、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文旅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中心、水利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城市公共事业(供气、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环保、公园)、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借贷公司、基金公司、担保公司、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主管人员
【时间地点】
2023年9月23日-26日(23日为报到日) 北京市
【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
培训费:398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专家费、资料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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