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防部军事情报局
国防部军事情报局(简称军情局;Military Intelligence Bureau, GSH, MND,英文缩写:MIB、TMIB)是直属台湾地区国防部参谋本部的情报机构。主要任务为收集关于大陆在政治与军事的活动,也是台湾地区唯一的谍报行动单位。
(一)任务
国防部军事情报局的任务主要是收集大陆的政治、军事情报,甚至在必要时可策划破坏、暗杀、心战等谍报行动。此外,军情局的特别任务还包括:适时建立敌后武力,对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策反和心理战。目前,军情局仍是主要对大陆情报的首要部门,不过有时仍会对其他国家进行谍报行动。
(二)单位架构
军情局的组织严密,设有7个处、一个情报研究中心和秘密交通中心。架构如下:
一处:规划总体情报作战计划。
二处:情报研整与指导。
三处:主管台湾海外地区基地的发展、人事、作为、指导等。
四处:敌后情报发展和派遣。
五处:主管敌后武力组织及发展。
六处:主管心战策反及谋略。
电子作战处:主管电波侦测、通讯截听、破解密码。
交通中心:主管与敌后及海外基地的联络事项、包括联络办法指定、通讯材料送达、情报人员进出等。
情报研究室:专责技术情报分析。
2020年重组
2020年后,军情局为了防范渗透并设立情报断点,编制改为5处。架构如下:
一处:东北亚事务。
二处:东南亚事务。
三处:台湾本岛及外岛。
四处:欧美澳事务。
五处:情报研析,也是最大的分处。
现编制
二、参谋本部情报参谋次长室
参谋本部情报参谋次长室: 情报整备处、国际事务处、政策计划处、联合情报研析中心
三、国防部电讯发展室
国防部电讯发展室(英语: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 Office, MND-GSH),简称电展室,是台湾地区附注电讯侦搜的情报机关,直属国防部参谋本部。驻地位于新北市林口区,成立于1929年。
四、陆军司令部军事情报处
(以陆军为例,海军司令部军事情报处、空军司令部军事情报处具体编制暂缺)
陆军司令部组织架构
(一)任务负责陆军情报政策、准则、编装、教育训练、情报整备、情报研析、情报分发运用、外事礼宾、侦搜装备及军事反情报之策划、实施与督考。(二)职掌1、陆军情报政策、准则、计划之策颁、指导、实施与督考。2、陆军战略(术)情报之指导、分发与运用。3、陆军情报资讯系统之维护与运用。4、陆军情报人事、经管、教育训练与研究计划之策颁、实施与督考。5、陆军情报交换之策划、协调与实施。6、陆军情报整备之策划、实施与督考。7、情报处理、研析、分发运用之策划、实施与督考。8、军种战略情报判断与监控敌军种动态搜整与执行。9、中共、国际相对性军兵种军事、兵要与科技发展研析与执行。10、世界各国陆军兵力结构及作战能力之搜整与分析、执行。11、情报编装建议及侦搜装备规划、执行与督考。12、其他有关情报业务。(三)单位沿革民国35年6月1日本处于“南京陆军总司令部”编制下成立。民39年4月陆军总司令部复制设“第二署”,下辖3个组;40年6月1日辖1室5组;43年7月本部成立“外事联络室”;46年1月1日辖1室8组;49年6月16日总司令部实施整编,第二署改衔“情报署”,下辖1室5组,民国61年9月1日缩编1室4组;81年1月辖3组1中心;87年7月1日“精实案”功能编组辖政策计划、军事情报、国际情报组及气象中心;93年1月1日“精进案”第1阶段组织调整,与作战署并编为“战备训练署”(保留情报整备与情报运用组);95年1月1日“精进案”第2阶段组织调整,与战训分隶,更衔为“军事情报处”,辖情报整备、情报运用及保防安全组。97年1月1日政战组织调整,保防安全组移编政治作战主任室,97年8月1日情报组织调整,增编“情报研析组”。
五、国防部政治作战局
国防部政治作战局(Political Warfare Bureau, MND),为台湾地区国防部的政治作战最高专责单位,负责台湾军队政治作战工作之策划与督导。
5-1 文宣心战处,分三科办事,掌理事项如下:(1)台湾军队政治教育、政治课程教官选训、政训活动、文宣等事项之政策、规划、执行及督导。(2)台湾军队广播政策、政教视听器材、新文艺运动、军歌教唱、宣慰演出与对外艺文活动支援之规划、督导及执行。(3)后备军人教(点)召政治教育、政训活动之规划及督导。(4)台湾军队楷模、模范团体选拔表扬之审查及执行。(5)社会文教、学术团体参观国军战力展示及访问之协调。(6)台湾军队心理作战政策、法令之拟订与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整备、敌情搜研、资讯系统、情报、图书资料库建置等事项之规划、督导及执行。(7)台湾军队对敌心理战、舆论战、法律战教学研究机制之规划及执行。(8)全民国防教育政策、法令之拟订与工作奖助、倡导、研究、人员培训之督导及执行。(9)本局资讯安全防护与信息设备之维护及管理。(10)督导本局所属文宣、心战机构及部队相关业务。(11)其他有关文宣心战事项。
5-2 保防安全处,分两科办事,掌理事项如下:(1)台湾军队保防安全工作政策、法令之拟订与保防人员培育、保防教育、人员安全调查、机密维护(不含国防部公务机密维护)、安全状况掌握、安全防护、咨询部署、特种勤务危安目标情报作业等事项之规划、执行及督导。(2)台湾军队泄(违)密案件之情报搜集、调查、处理及机密资讯鉴定。(3)搜集、研析、处理及运用足以影响台湾地区安全或利益之资讯。(4)全台湾地区保防工作会报分工事项之规划、督导及与各保防体系之协调。(5)台湾地区情报协调会报分工事项之协调及执行。(6)防谍情报搜集与敌(间)谍案件之调查及处理。(7)作战区反情报工作之规划、督导及与情报机关之协调。(8)台湾军队反情报预算之编列及执行。(9)督导台湾军队密码保密与本局所属保防安全机构及部队相关业务。(10)其他有关保防安全事项。
附注
1、根据《国防部参谋本部处务规程》,情报参谋次长室主管台军方情报政策制度规划与预算、国际情报合作交流以及武官派遣调度,同时督导并将三军各军事情报业务系统提报的情资(情报信息)进行统合分析。
2、军事情报局为特种业务单位,主要任务为在对大陆人员情报的建立、传递与研析。归情报参谋次长室督导。
2013年以后,精粹案公布。军情局的情报业务从台湾地区安全局转为参谋本部督导。
3、由于台湾地区军队参照美军奉行“指挥-保障分离”体制,所以台湾军队司令部综合执行了军改前我军的司令部(即军改后的参谋部)、政治部(即军改后的政治工作部)、后勤部(即军改后与装备部合并的保障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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