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規定 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傢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毒品與精麻藥品的區別
麻精藥品,即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屬於特殊管理藥品,原因在於它的作用具有特殊性。一方面,麻醉藥品具有鎮痛、縮瞳、致吐、鎮咳、降低顱內壓等藥理作用;精神藥品則具有鎮靜催眠的作用而在臨床上均有較廣泛的應用,尤其是麻醉藥品是緩解癌癥患者疼痛必不可少的藥品。按照“WHO(世界衛生組織)三階梯止痛原則”的要求合理使用麻醉藥品,可大大緩解患者的疼痛,從而提高幸福指數。另一方面,麻精藥品又因其具有的欣快作用及較高的成癮性,一旦使用不當極易使人產生依賴性,甚至通過非法途徑獲得或使用還會使之成為毒品,給社會帶來巨大危害。
簡言之,毒品是指出於非醫療目的而反復連續使用、能夠產生依賴性(即成癮性)的麻精藥品。
449種毒品
目前我國管制毒品的目錄為三個,《麻醉藥品目錄》、《精神藥品品目錄》以及《非藥用類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目錄》,因此,這三個目錄中所列舉的毒品總數即為我國列管的毒品數量。
*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是指未作為藥品生產和使用,具有成癮性或者成癮潛力且易被濫用的物質。其中包含新精神活性物質,現主要來源為人工模仿已知毒品的化學結構、已知生物堿化學結構。
2021年7月1日後,中國列管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非藥用類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將達到449種,449是如何計算的?
449毒品=121麻醉藥品+154精神藥品+174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我國管制毒品包括449種,其中包含121種麻醉藥品、154種精神藥品、174種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整類芬太尼類物質、整類合成大麻素類(新精神活性物質)物質。
麻醉藥品
2013年至今,《麻醉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中列管瞭121種麻醉藥品;
精神藥品
2013年至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則由149種增加至154種列管精神藥品。
《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中列管瞭149種精神藥品;
2015年5月1日起,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被列入二類精神藥品。精神藥品列管目錄新增1種。
2019年9月1日起,含羥考酮復方制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丁丙諾啡與納洛酮的復方口服固體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精神藥品列管目錄共新增3種;
2020年1月1日起,將瑞馬唑侖(包括其可能存在的鹽、單方制劑和異構體)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精神藥品列管目錄新增1種。
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2015年至今,《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共列管174種新精神活性物質。
2015年10月1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施行,一次性列管116種新精神活性物質。
2017年3月1日起,新精神活性物質目錄管制中增加卡芬太尼等4種芬太尼類物質。
2017年7月1日起,新精神活性物質目錄管制中增加U-47700等4種物質。
2018年9月1日,包括4-氯乙卡西酮等32種物質被列入新精神活性物質目錄管制。
2021年7月1日後,我國將管制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新精神活性物質目錄管制。
那麼,以上三個目錄列管的毒品總數即為我國管制的毒品數量,即121+154+174=449種,這樣得出結論就是我國管制的毒品數量為449種。
但是這個結論有待商榷,為什麼呢?因為下面的這兩個公告:2019年4月1日,中國宣佈正式將“芬太尼類物質”按類納入毒品管制范疇,同時規定,如果列管的芬太尼類物質有其他合法用途,可在非藥用目錄和藥用目錄間調整。
公安部、國傢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傢藥品監督管理局4月1日聯合發佈瞭《關於將芬太尼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這標志著中國政府已正式整類列管芬太尼類物質。
資料顯示,芬太尼是一種強效阿片類鎮痛藥,是一種分子結構與嗎啡類似的止痛藥,其鎮痛作用比嗎啡強約100倍。在過去10-20年間,芬太尼是全世界醫院裡麻醉鎮痛的王牌藥物之一,常用於臨床手術麻醉中。但是芬太尼也絕非完美,對呼吸抑制、心動過緩,和成癮性都是它的副作用。
近年來,隨著科技發展,出現瞭一些芬太尼類物質並在美國、加拿大等國迅速發展蔓延的新型合成毒品。其特點是毒性強、品種多、變異快、查緝難,已經成為當前國際禁毒領域面臨的一大難題。
“當前,全球毒情發生深刻復雜的變化,不容樂觀。特別是以芬太尼類物質為代表的新型毒品來勢兇猛,已在一些國傢大規模流行濫用,造成大量人員死亡,引發嚴重社會問題。”國傢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公安部反恐專員劉躍進在今日舉行的發佈會上介紹。
此前,中國已經對芬太尼采取瞭嚴格的監管措施,列管品種達到25種,超過瞭聯合國規定管制的21種。而在對芬太尼類藥品合法生產企業的監管上,從生產到使用環節采取極為嚴格的全流程、閉環式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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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國傢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傢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決定2021年7月1日正式整類列管合成大麻素類新精神活性物質,並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種新精神活性物質。我國成為全球第一個對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實行整類列管的國傢。
合成大麻素類物質是九大類新精神活性物質中的一類,是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不依賴於大麻的種植,成本更低,獲取容易,並且能產生更為強烈的興奮、致幻等效果,主要形態俗稱為“小樹枝”“電子煙油”“娜塔莎”等,吸毒人員吸食後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目前已成為新精神活性物質中涵蓋物質種類最多、濫用最為嚴重的傢族。
所以最後,對於我國毒品管制情況,一個較為合理的表述為:我國目前管制的毒品為449種物質+芬太尼物質+合成大麻素類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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