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
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陳亞芳,女,漢族,1650年10月18日出生。
具保人:馮尚輝,女,漢族,1974年11月27日出生。
申請事項及理由 :
我因犯盜竊罪、尋釁滋事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並判處有期徒刑5年,現因患乳腺癌術後化療期、高血壓病3期合並左心功能不全、腔隙性腦梗塞,需要住院治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之規定,特向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申請繼續保外就醫。
保外就醫期間,我保證遵守國傢的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積極主動配合社區矯正機構的監管和改造,病情治療穩定後及時返回,繼續接受義務改造。
此致
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陳亞芳
具保人:馮尚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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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一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