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羨慕身邊那些活出自我的人,覺得他們獨立、灑脫、敢作敢為,可以快速決斷不糾結,會覺得這種人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人格魅力,但是又不知道該如何成為這樣的人。因為面對事情的時候,自己就是擺脫不瞭瞻前顧後、受人左右、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又好像什麼都想要的局面。於是,哪條路也不對,哪條路也不通,遇事猶豫不決。
如果我們知道瞭“活出自我”的自我是什麼,也許大傢就明白其中的奧秘瞭。
對心理學知道一點點的人可能都聽說過,精神分析大師弗洛依德最早提出人格包含三部分: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代表人的生物本能,尋求欲望的滿足,遵循快樂原則;“超我”代表良心或道德力量,遵循道德原則;而“自我”遵循現實原則,自我可以感知外界刺激,協調“本我”的本能沖動與“超我”的道德約束,最終形成每一個人獨特的人格特點。
打個比方:“本我”的欲望讓男人們想霸占更多女子,而“超我”的約束讓他們意識到這是不道德、不符合社會文化的行為。自我在欲望和道德之間協調,最終讓不同的男人在兩性關系上有不同的人格體現。
有些人的本我超強,吃喝嫖賭樣樣行,有些人超我特強,道德約束時刻記心中,行為上不敢越雷池半步。這就形成瞭不同的人不同的自我。
隨著心理學的發展,人們發現自我並非隻是協調“本我”和“超我”,自我本身就具備功能,特別是自我心理學發展以後,人們逐漸發現,自我具有獨立的內在動力系統,自我主要通過對外在環境的探究得到滿足和成長。
這恰恰說明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自我形成的一個主要方式:探究。
探究是自我發展的過程,同時,也可以說是自我最終的目標。可以說,人的一生就是為探究而生。
大傢觀察身邊的嬰兒,可能有這樣的經驗:
嬰兒第一次被父母抱出傢門的時候,他們的小眼珠子轉啊轉,腦袋晃啊晃,感覺眼睛耳朵都忙不過來瞭,他們在幹麼?他們正是在探究,借助視覺、聽覺、觸覺、味覺不斷地探究環境。
剛出生的孩子是沒有自我意識的,也就是說沒有“我”這個概念。比如他會咬自己的手指腳趾,吃自己的大便,慢慢地,他才能知道這些原來都是自己的手和腳。最早的時候,他看見鏡子中的自己,會用手去摸鏡子,因為他並不知道鏡子的人就是自己,還以為是別人。什麼時候有自我意識呢?就是他看見鏡子中的人知道那是自己瞭。心理學做過一個很簡單的實驗來證明嬰兒的自我意識。在孩子的額頭點一個紅點,當小孩在鏡子中看見自己的時候,會觸摸自己頭上的紅點,而不再是去觸摸鏡子,這就說明,小孩子知道鏡子中的人是自己瞭,他具備瞭最初的自我意識。
這個時候,嬰兒也隻是有“鏡子中是我”的一個模糊概念,緊接著,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我又是什麼,是怎樣的?我和環境的關系是什麼,我和他人的關系是什麼。
於是,人便開始瞭一生的探究,對自己、對環境的探究,正是通過探究,才不斷的形成和完善對自己清晰的認識。
小孩為什麼喜歡玩抓迷藏?眼前這個人沒瞭,這個人又出現瞭,這個人沒瞭,這個人又出現瞭。正是通過這樣的反復體驗,形成瞭人的客體恒常性,即:周圍的人或物(即:客體)不會真的消失,他們隻是暫時不見瞭。而這個也是形成安全感的基礎之一,比如,孩子知道瞭媽媽隻是離開一會,她還會回來的,他會相信“我和媽媽的關系是安全的、穩定的”,最終形成安全依戀關系。
再比如,你告訴孩子“箱子裡是空的,別看瞭”,他一定不會聽你的,還是會堅持打開箱子看一下;你說“水熱,別碰”,他還是會去碰。他需要通過探究來完成自己對這個世界的認知以及對自己的認知。比如我看瞭箱子,確實什麼都沒有,“空”原來是這個意思;我碰瞭熱水,燙的好疼啊,原來熱的感覺是這樣的。
不僅孩子會這樣做,這種探究會貫穿我們的一生。比如旅行,網絡上的圖片比自己真實看到的還美,國慶節幾乎可以在微信朋友圈全球旅行,那為啥人們還愣是要人擠人自己親自去一趟呢?是的,就是為瞭探究。探究這些幹麼呢?
可以這麼理解,探究即是自我的內在動力,也是自我不斷形成和完善的過程,更是自我的表達。
舉個例子:自我的內在動力促使我們去旅遊,而旅遊讓我們增加瞭對世界、對自己以及自己和環境的關系的認識,促進瞭自我的完善,不僅如此,旅遊也是自我的表達,“我到過某地,見過某物,留下過足跡”,認識到這個,就可以理解為何有些人旅行的時候喜歡在柱子上刻上“某某某,到此一遊”,這就是自我的表達,形成自我存在感的根本。意味著“我,某某某,來過,我在這個世界上留下瞭痕跡。”
自我通過各種途徑得到表達,也就獲得瞭自我存在感。從這個角度就很容易理解為何人們喜歡在網絡上罵架,這是自我尋求表達的過程,更是自我存在感的獲得。
再者,心理學研究發現,贊揚一個人比批評一個人好,批評一個人比無視一個人好,其中緣由就是自我存在感。
贊揚代表自我的存在被周圍環境接納,批評雖然意味著自我的某部分不被接納,但至少自我被他人看見。無論表揚還是批評,至少說明他被看見被關註,這兩種都比自我存在被無視、似乎這個人根本就不存在要好得多。如果自我被環境無視,這個生命在世界上的存在就是零,是空白,這可能是讓人們最恐懼的事瞭吧。自我存在感喪失是對一個人極大的傷害。
這也是為何我們總是在尋求自我表達,哪怕惹人厭惡,也不讓人無視。正因為如此,那些總是壓抑自我,不敢表達,在社交群體中總是躲在角落的人,也是痛苦更深的人。
而那些活得自我的人是怎樣的呢?
其實,明白瞭什麼是自我,也就大概知道瞭問題的答案。活得自我,簡單理解就是,主動探究自己和環境,主動完善自己,主動表達自己。
表現出來就是,想做什麼就去做瞭,想說什麼就去說瞭。思想上有什麼,行為上就去體驗瞭。無論結果是開心的,沮喪的,他都體驗瞭他未曾體驗的。
反之,壓抑自我的人要麼不敢想,要麼想瞭不敢做,做瞭也不敢說,而壓抑自我,就讓自我找不到存在感。
自我其實就是一種體驗,一個重視自己體驗的人,就容易活出自我。每個人的體驗都會有所不同,所以自我體驗讓每個人都活出與眾不同的自己。而一個沒有自我體驗,或者不重視自我體驗,或者長久壓抑自我體驗的人,也更容易陷入別人的看法,別人的評判。而一旦過分在意別人的看法,就很容易喪失判斷力,自我存在感也會越來越弱。
所以,把體驗當成自我,讓自我去體驗,你就會發現,你的自我會在不斷的體驗中得以完善且得以表達,你便會活出你的樣子,不是最好的樣子,但是,卻是世上獨一無二的你。
作者:貝加。首發於微信平臺:西柚情感(SayYouE),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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