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二審應訴
2023年10月中旬初
收到瞭公司不服一審判決的上訴狀,準備應訴。
十、一審判決
2023年9月下旬
歷時近半年,終於等到一審判決書,維持原判,靜待二審,也許明年此刻,此事已經有圓滿結局。
九、一審
重新從這裡開始寫吧。
2023年4月中旬
一審開庭。庭審主要圍繞的點就是工資計算方式和被迫解除送達的時間。整個庭審過程節奏還是比較快的。快到我現在頭腦還有些空白,有些地方沒發揮好,隻能好好總結一下等二審瞭
今天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8月初立案,9月中開庭,共計歷時兩個月,時間上是比較符合我理想的。因為之前聽說因為疫情原因,很多案件會無期限地拖延下去。
再來談談結果,首先裁決書上來看我是勝訴瞭,仲裁委支持瞭我9成以上的請求。但是因為現在隻是收到裁決書,還不知道公司這邊還有沒有到法院訴訟的打算,即使不到法院訴訟,也不知道他會不會按裁決書按時執行裁決,所以隻能說在裁決書上我是贏瞭。
以下就是我的維權之路。走瞭點小彎路。寫下來希望大傢可以少走點彎路。給同地區準備仲裁或有意仲裁的勞動者一點借鑒。
我仲裁的整個流程先簡單概括一下:一、提出異議》》》二、收集證據》》》三、發出被迫解除勞動通知書》》》四、勞動局交材料拿到立案通知書》》》五、收到開庭通知書》》》》六、開庭》》》七、補充說明和代理詞》》》八收到裁決書》》》九、一審》》》十、待更新
在2022年3月的時候,有同事懷孕差不多要休產假瞭,因為我早在幾年前生瞭小孩,所以她私下來詢問我,公司的產假工資是如何發放的。我把我當時產假的工資發放情況和她說瞭一下。這位女同事詢問後,她和我說她一胎是全額發放,且生育津貼也是發放給個人。而我們公司也沒有發放津貼給個人。
知道這種情況後,因為此事已時隔幾年,同事覺得這事可能已過時效,隻是替我可惜。我便在公司OA上再次就此事問朱某,朱某態度極其惡劣,說當年就是這樣發的,現在過瞭幾年瞭,幾年前的法律和現在不一樣。由於她態度強勢惡劣,我沒有再堅持問下去。然後我私下裡在知乎等地方存找相關案例,看是否有同樣訴求的。可惜沒有。包括我的一些離職的女同事都是拿瞭產假一點點的錢,後面離職也沒追這筆錢的。
恰好五六月份我手上的工作非常緊張,騰不出時間來搞這個事,而且那個時候我還沒有想過離職。所以想著不著急。然後六月底忙完告一段落,我又開始找領導。因為朱某人品低下且惡劣,我決定跳過她去找我們的副總經理。我把我的情況告訴瞭兩個副總,並表示是把這筆錢給我還是要我去仲裁。副總就來問我是不是要離職。我說不是。我沒有要離職。副總讓我去問清楚法規法條,是不是真的違法瞭,如果確有法條規定肯定是要依法辦事。
按照副總的意思,我跑瞭社區、街道、勞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中心。所有人都告訴我公司這樣是違法的。是不對的。讓我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勞動局、勞動糾察大隊,街道、社區還有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等都明確告訴我拖欠工資的情形在員工一直在職的情況下是不受時限的限制的,除非離職瞭,離職瞭則隻有一年的時效性。
我把這個情況告訴瞭副總,副總就給總經理匯報瞭。總經理見瞭我,我再次明確提出我的訴求與異議。
此次溝通後,總經理安排朱某給我核實。談話後的第二天我把流水寫下來,告訴人傢欠我多少錢。然後長達差不多兩周時間,我隔天問一下朱某核對的怎麼樣。朱某從不回我,後來我直接問什麼時候給我錢。人傢終於回瞭句無關的話,說在積極溝通中。
而後朱某這一周她都沒搭理我。又一周,我再次主動去問朱某核實的情況,朱某終於回復瞭,說領導讓我把這兩年的工作情況列個表出來,而我的產假其實是在五六年前瞭。正是因為無理的要求和她傲慢的態度,促使我決定走司法路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決定仲裁後,一定要把所有有用的,有利於證明你的工作關系還有證明你的訴求的證據材料收集好。盡力收集。包括但不限於工牌,勞動合同,釘釘打卡記錄,工資流水、公積金清單、社保清單以及納稅證明(去稅務局打印)等等可以有效證明自己的工作關系和收入。其次就是企業如果用瞭釘釘,釘釘上會有組織關系,也是一種佐證。另外是對工資等有異議的留下提出異議的文字記錄,或者錄音。
為瞭避免後續麻煩,我在上班最後幾天把在手工作梳理瞭一下。然後擬瞭一份工作交接清單表,包括每個工作成果的階段,成果位置,在離開前的最後一天我打印好放在抽屜裡。同時我把電子版發給瞭直屬領導,並得到瞭確認。
然後就是提出異議的聊天記錄,在釘釘上的工資條,組織架構等都先收集截好圖,還有公司主要領導人以及提出異議的對象的釘釘和微信個人頁面。並且不要覺得截好圖就可以刪除瞭,在庭審過程中非常註重原始載體,即原件,原視頻,原錄音等等,一定要保存好。
由於我早在4月份就已經和公司提出工資異議,且留有文字記錄,所以律師建議我給公司發出被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在這裡也提醒一下有需要的朋友,在確定公司有違反勞動法的第38條的情況時,是可以給公司發出被迫解除通知書的,並且還能得到經濟補償。需要註意的是經濟補償與經濟賠償金是不一樣的,可以在下面的鏈接中(僅用於科普,裡面如有廣告等一切無關信息請自行甄別)瞭解一下。據說搞錯瞭很有可能會被駁回申請,而且還不能重新申請,所以一定要搞清楚瞭。
勞動仲裁經濟補償金與經濟賠償金的區別是什麼-法律知識|律圖
被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的理由一定要從勞動法第38條裡面找的出來。同時各地有些不一樣的認定,有些地區要求你必須有和公司提出異議的過程以及給公司一定時間,比如一個月。這個一定要咨詢好當地的勞動部門。一般社區也有法律援助,問清楚再行動,不要打沒準備的仗。
被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上主要內容包含申請人身份信息,寫明什麼時候入職,從事的崗位,工資的構成,被迫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事實,根據的法條,提出要求,如解除勞動關系,支付未足額發放的工資、補償金,依法開具離職證明等。
發出被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後的第二天一大早,我把電子版分別在微信、釘釘上給總經理還有朱某都發瞭過去並告訴他們我已經寄過去瞭。
過瞭幾天,公司給我發瞭返崗通知書。接著過瞭幾天給我發瞭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說是我曠工辭退我。然後給我寄出來的文件,我直接問人事,是不是離職證明,除此外我不接收任何無關文件,全部拒收瞭。然後在告訴公司不要做無謂的事的時候,發現朱某已經刪除瞭我的微信。
律師拿著材料到勞動局立案,距離我發出被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10天拿到瞭正式的立案通知書。。
主要的材料一個是仲裁申請書,一個是勞動仲裁證據。
申請書和被迫解除書的架構有點類似,隻是寫的更細一點,先是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身份信息、地址,接下來是拖欠工資情況,然後是自己的訴求,最後是依據的法條。
證據的話要寫個目錄,包含證據的名稱,證明的內容,然後就是頁碼。這樣條理清晰,方便閱讀。
距離立案後的20天,收到開庭通知書,通知兩周後開庭。
中間雖然又經歷瞭一波疫情,但好在還是按時開庭瞭。我沒有出庭,打電話問書記員傢人可以去旁聽,就讓傢人去旁聽。仲裁用瞭一上午的時候。結束的時候律師和傢人都和我講述瞭一下仲裁的過程。在我走前一直不認為自己欠瞭我工資的前公司,在仲裁員在庭上不斷的追問下,終於承認未及時足額的支付給我。相信法律會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吧。
由於公司在開庭時才提供質證材料,其中一個提到我沒有交接直接不來上班瞭,所以沒給我開離職證明,所以我們這裡發出瞭補充說明和代理詞,把我交接的情況補充瞭過去。不知道究竟起作用沒。這裡我想提醒大傢的就是,在我們發現最開始的證據材料有疏漏時,一定要在收到開庭通知書到開庭前的那段時間先行補充過去。不然不管是哪一方都是可以不認可證據的關聯性,真實性和認定的事實的。
在忐忑中等待20天後,收到瞭裁決書,基本支持瞭我的訴求。開始瞭新的一輪等待。
在等待瞭兩周後,不太意外的得知公司要起訴的消息。隻能杠到底。
昨日,法院給我打電話說公司不服已經上訴,問我是否有意願調解。我說沒有。沒有調解的餘地。轉立案瞭。等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