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为的生命意识演化至脊椎动物亚门,就有了专门的中央信息处理器官——大脑,演化至哺乳纲、灵长目,大脑处理信息的能力已经相当完备了。
大脑处理信息的流程大概是:接收信息→大脑加工→输出结果→反回大脑→再加工→输出结果→……这样的一个循环反馈回路。
贯穿于处理信息全部过程的基本方式就是“信息分类”,无论接收、传递、加工、输出,任何一个环节中信息总是被分类处理的。如,接收信息的器官眼、耳、口、鼻、皮肤自发的就把信息分为了: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五个类别;对信息的加工和识别也是主要分为“利”和“弊”两个类别,根据“利”或“弊”的程度不同做出具体的情绪判断。对有利信息的判断情绪有:喜悦、快乐、激动、兴奋;对有害信息的判断情绪有:忧伤、哀怨、愤怒、悲痛。
生命体以分类的方式,对信息进行识别、判断、加工,所以生命意识(生命系统)也可以理解为是自为的信息分类处理系统。我们发现生命体在处理信息的过程中对信息全部进行了“自定义”,也就是根据自身的神系统结构单方面的给出定义。比如,五觉中的任何一种感觉都不可能在自然界中找到对应的现象;任何一种情绪也没有对应的客观现象。生命意识处理信息的动机、目的或者说原始动力、第一因就是马斯洛需求的最底层需求——生理(存)需求。生命意识处理的信息都是跟自身的生存有关的,与生存无关的信息通常都是不处理的,或者索性根本就接收不到。所以处理信息的依据就是基于生理(存)需求的自身感觉,而不是实在的信息。这种处理信息的方式,在自我意识的初期,对自我意识起到了绝对的主导作用。
人的自我意识开始学习加工处理信息的时候,都是以感觉为依据的,感觉到什么,就建立一个什么的概念;然后再根据感觉把概念汇总在一起,组合成一个完整的、自以为是的故事。自我意识的这个习惯一直诞续至今,我们日常生活中用到的绝大多数的概念都是感性建立起来的,在客观世界中是找不到对像的。比如说最常见的“水”就是一个感性的概念,客观世界中从未有过“水”这种物质,只不过是感性把一氧化二氢混合物自定义为了“水”。
“感性思维”,描述的就是自我意识初期,以自身感觉为判断依据的,按照自为的信息分类处理方式处理信息的自为形态。
基因是天择塑造的,自私、狡诈、奴性的自为存在;而感性思维是自为的信息分类处理方式,所以感性思维必然是劣根性的思维方式,处理信息的过程和结果,必然是自私、狡诈或奴性的。即使表面是利他的行为,其目的也是为了自私。因为天择是没有规定的、没有目的随机选择,只有能对变化做出快速反应的、只有不择手段自私自利的、只有为了生存可以抛弃一切的,才有可能通过天择的筛选,只要存在自私,利他性就不可能通过天择的筛选,或者也必然会在协同进化中被淘汰掉。所以天择筛选出来的自为的意识必然是劣根性的。就算人类文明中允许利他性存在、延续并发展,但是在感性文化中,利他性最终也必然是沦为劣根性的工具。因为感性是无能自我怀疑、自我反思、自我批判的,所以就不可能认识,也更不可能克服自身的劣根性;所以感性的利他性(仁义、道德),必然只能是“伪君子”和“圣母表”。如:孔子提倡的儒家思想,是世界公认的最早的人文主义关怀、是一种义务本位等级制度,可儒教徒从始至终也不懂什么是人文主义,更不知什么是义务,儒教徒就只会分辩主子和奴才,眼里就只有金钱和权力。儒家思想成为了统治集团为非作歹最合理、合法的背书。儒教徒除了斯文败类就是主子奴才,不可能会有第三种存在的可能性。
感性的自我意识,最多只有初级的、简单自我否定,如公元前五、六世纪,人类普遍的自我否定,只不过是发现了自我的小宇宙,自我意识与自为的意识对立起来,之后除了古希腊以外的全部人类就再也没有后续的发展了,自我怀疑、自我反思、自我批判是除了古希腊文化以外任何人类文化都不曾具备的要素。感性是自我意识最低级的自我对立,还称不上真正的自我否定,所以就总是自我肯定、自以为是的。即便感性思维也能获得客观规律,但却是通过自我肯定(直觉、经验、归纳),而不是自我否定(怀疑、反思、批判)获得的。于是客观规律以及一切存在,都沦为了感性自我肯定的依据。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就是“君子”以天、地的客观现象对自己德行的肯定;“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就是“圣人”以天地与万物的客观关系,对自己“圣贤(无为而无不为)”的定肯……感性思维是自为的意识形态,自为的意识是天择的劣根性意识形态,所以感性的自我肯定必然是对自我劣根性的肯定。自私、狡诈、奴性的基因劣根性,必然只能被感性彰显,而不可能被感性抑制。
虽然感性是自为的劣根性的彰显,但却也是生存的基础,我们不能否认和抛弃感性,否则就无法生存了。自为的意识不参与信息守恒,一旦失去生命,依附于自为实体的自我意识也就不复存在了。如果失去了感性,自我也就失去了一切。但是必须对感性进行否定、批判和扬弃。因为感性思维无能系统的自我否定,反而却总是自我肯定的,所以感性思维处理信息的唯一方式就只有自身的感受这一个维度,除了自己的好恶以外,什么也感知不到。和处在第一思维维度的人除了谈感受以外,就再也没有其它的沟通渠道了。如果试图与他们讲知识(客观必然性)、讲道理(逻辑)那简直就是对牛弹琴了。
在《潜意识》一章中我定义过,经验、直觉、惯性思维本质上就是神经反射,是相对于自我意识而言的自为的意识,都属于是潜意识的范围。潜意识,就是部分神经组织自动化、模块化的信息处理方式,大脑要么是不参与的,要么是简单的信息提取,不做深度的加工。由于潜意识是自为的意识,也就是基因本身的信息处理能力,所以是一种先天的能力;虽然条件反射是经过后天训练建立起来的,但仍然是在非条件反射的基础之上建立的,因而潜意识除非是通过基因编辑,否则后天是无法改变的。即使经验是跟后天的经历有关,但能形成什么样的经验,是潜意识决定的。就好像坐在同一个教室里的数十个学生,接受同一个老师的授课,但学习成绩是各不相同的。同样的经历,经验却各不相同,潜意识是决定性因素。
潜意识是先天的、自为的能力,就是一个人的天赋。有人善常跑步,有人善常跳远,有人对数字敏感,有人对音律敏感……各行各业、各个学科都可能存在天赋异禀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在某一方面天赋较好的人,几乎可以直接洞察事物某方面的根本规律,如数学王子高斯很容易就能发现、并证明一些数学定理;而普通人或许付出千万倍的努力,也不及高斯的灵机一动。绝大多数的基因自我复制的过程选择的都是有性繁殖,随机不确定性的变异,虽然很大概率上可能会丢失或弱化自身本来的优势,但也存在一定概率会变异出更加优势的性能。比如,著名的、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艺术家等等,他们的子代往往是十分平庸的,因为有性繁殖的原因,特别优越的基因大概率是遣传不下来的;但是同理特别拙劣的基因也会大概率被变异掉。基因正是为了避免自己越复制越拙劣,所以都选择了有性繁殖,即便会稀释掉自身特别的优势也在所不惜,因为大概率的普通,总比确定的拙劣是更好的;况且还有小概率能变异出更优越的性能。有性繁殖的变异是随机不确定的,所以大多数人的天赋往往都很普通;天赋异禀是极小概率的事件(杂交是刺激这种小概率事件发生的一个有效手段,而且也能有效降低基因复制的稀释效应)。
潜意识的天赋在基因复制的过程中不能被稳定遣传;绝大多数人天赋普通也不能直接洞察事物的根本规律,所以潜意识处理信息的方式是不确定的,不靠谱的。只有在无限重复且保持不变、也就是可以缺省信息处过程的事件中,潜意识才是有效的。经验、类比、直觉、顿悟、惯性思维……凡属神经反射、记忆提取(也是一种神经反射)的信息处理方式都是潜意识,是自为的、本能的、几乎是不需要经过大脑的、部分神经组织的刺激反应,所以是最低级的感性思维。
“象”,指宇宙中一切事物表现出来的形象或现象;“数”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数量或事物运动的次序。“象”和“数”都是大脑从客观世界中接收到的最直观的信息。比如太阳是圆的、山峰是尖的、河水是流的……;而太阳始终就只有一个,山峰则会有很多个,1个、2个、3个……,河流也有很多条,1条、2条、3条……。把感觉到的形象或现象,用一个词语表达出来,就是“象”的概念;再用1、2、3、4……这些自然数来表达“象”的量或次序就是“数”的概念;最后再用“象”和“数”的概念关联起一些事件,或表达一些思想、主张、见解等,这就是象数思维处理信息的基本模式。
象数思维其实是一种表达方式,就是对潜意识的直观表达。所谓“直观”,就是主体(信息处理系统)对客观事物的直接反映,或者是主体自身信息的规律。比如自然数,就是人脑自发呈现的序列,并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就是人脑本身的结构规律。“太阳是圆的”,为什么太阳的这个形状就被描述成是“圆的”而不是“方的”或其它什么的?其实是也没有经过任何信息加工的,就是潜意识就直接认定这个形状就是“圆”。再比如看到天会下雨、会响雷、会闪电,直觉就会认为天上一定有人在操作这些事情,于是就有了龙王、雷公、电母撑管这些事务的天神,他们之所以可操作这些事情是因为他们有神力、有魔法、有法术。人类社会早期的萨满、对各种神明的崇拜以及所有日常事务的处理方式都是如出一辙的象数思维。主体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直接的表达和直觉的联想;或者是主体自身规律的呈现,形成了对事物的表象和数序上的认识,即是“象数思维”,仍然是一种非常初级的感性思维。
在《导论》中我特别说明了完全归纳推理,但归纳推理还包括:简单枚举、科学归纳推理和概率推理。除了简单枚举之外,其它的归纳推理都是属于知性的思维方式,因此我就把归纳推理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知性归纳推理”两类。
单枚举归纳推理:通过枚举某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俱有或不俱有某属性,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俱有或不俱有该属性。比如,著名的“黑天鹅事件”,就是通过枚举天鹅的部分对像都是白色的,然后推出天鹅全部都是白色的结论。
由于简单枚举法只是枚举了某类事物的部分对像,没有穷尽全部对像,所以不符合完全归纳推理的要求,提前与结论之间就不是必然导出的关系,而是一种或然性关系。因此,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结论无法直接判断真或假,都是有待证伪的;除非穷尽全部对像,否则也无法证明。
比如,欧洲人到了奥大利亚发现了黑天鹅之后就证伪了“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个结论;但哥德巴赫猜想却是至今即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的。200多年前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通过简单枚举了一些奇数都分别等于三个素数之和。哥德巴赫并没有把所有的奇数都列举出来(事实上也不可能),他就提出了:所有大于5的奇数都可以分解为三个素数之和。他把这个猜想告诉了数学家欧拉。欧拉肯定了他的猜想,并补充提出:所有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分解为两个素数之和。这两个命题后来合称为“哥德巴赫猜想”,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过一个反例能推翻这个猜想,但与此同时也没有人能证明这个猜想。
归纳推理是一种总结性的思维方式,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就是对经验对像的归纳总结,是感性思维的中级阶段。
演绎推理,是与归纳推理相反的思维方式,归纳推理是总结性的,而演绎推理是分解性的,就是从一般的命题中分解出具体的陈述,是一种命题分析的方法。
演绎推理与科学、哲学一起,同时开始于泰勒斯。泰勒斯是有史料可查的第一个使用演绎推理做命题证明的人。现在查阅演绎推理的各种资料,大多是与形式逻辑混为一谈的,比如在百度百科中就很难把演绎推理与形式逻辑区别开来。其实演绎推是思维固有的方式,也就是神经系统结构本身的秩序;而形式逻辑是从这种思维秩序中抽象出来的具体规则。如果用康德的话来说:演绎推理是先天的;形式逻辑是先验的。所以,在亚里士多德提出三段论的思维则和欧几里得的平面几何学之前,演绎推理还不是形式逻辑。从泰勒斯到柏拉图的所有哲学家,他们并没有逻辑的概念,他们的思维方式都是演绎推理;每个哲学家都有一句或几句名言警句,是他们认为最一般的命题,然后从这个命题中演绎出他们的哲学思想。比如:
泰勒斯——水是最好的。
克里奥布拉斯——凡事取中庸之道。
梭伦——避免极端。
毕达哥拉斯——万物皆是数。
赫拉克利特——一切皆流无常物。
芝诺——人的知识就好比一个圆圈。
巴门尼德——存在者存在,不可能不存在。
苏格拉底——美德就是知识。
柏拉图——群众永远生活在无知的洞穴中。
……
虽然说形式逻辑最终也不可能找到一个绝对真的大前提,但在亚里士多德之前,人们却也没有提出过演绎推理的一般性命题必须为真的需求,人们更在意的是演绎的过程和技巧,对于大前提的真假并不甄别,仅是凭自己的经验和好恶。直到亚里士多德才指出:形式逻辑的大前提只能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因此,在形式逻辑之前演绎推理就是与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对立的一种、还没有自我怀疑的、感性的、独断论思维方式。
演绎推理的过程是明显有别于教条的,但最终的效果却并没有与教条区别开来。“演绎”一词在汉语中首见《朱子语类》“汉儒经解,依经演绎;晋人则不然,舍经而自作文。”“演绎推理”不过就是对教条的注解和诠释。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希腊哲家也不过就是先提出一个教条式的命题,然后以演绎推理的方式作证明。因此,我之前说过亚里士多德才是哲学的入门,在他之前的只是哲学的萌芽,与中国的“道可道,非恒道。”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
辩证法,是指对立统一、对立依存、对立转化的思维方法。公元前六世纪,古希腊的一些哲学家围绕各种命题进行争论,产生了辩论的方法:指两个或以上的人因为持有不同的观点,希望通过合理的讨论来获得真正的知识。最早这种辩论的方法也称为是辩证法(即辩证的方法)。
同时期的赫拉克利特提出:“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在把它分为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他还从自然领域到社会领域,列举了诸如日与夜、饥与饱、疾病与健康、冷与热、干与湿、存在与非存在、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战争与和平等现象,说明统一物之分为两个对立面乃是普遍现象,他把这种对于对立面的认识作为自己哲学的中心并作为一个新的发现而引以自豪。他还以“疾病使健康舒服,坏使好舒服,饿使饱舒服,疲劳使休息舒服”,没有非正义“人们也就不知道正义的名字”等说法,表达了关于对立面相互依存的思想。他说:“在我们身上,生与死,醒与梦,少与老,都始终是同一的东西。后者变化了,就成为前者,前者再变化,又成为后者。”这些话表达了对立面是互相转化的思想。赫拉克利特还明白表述了“一切皆流,无物常住”的发展变化的思想。他认为,同一事物既存在又不存在,我们既踏进又不踏进同样的河流。至于发展变化的原因,他认为,“一切都由对立而产生”,“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是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生的”。这是赫拉克利特对于事物运动源泉和动力的天才猜测。赫拉克利特发现了事物对立统一、对立依存、对立转化的普遍规律,并认为这种普遍性是一切存在的动力和原因。因此,一般认为赫拉克利特是辩证法的奠基人。
后来爱利亚学派的芝诺认为存在是“不动的”,“只有唯一不动的存在”才是真实的,如果承认事物的多样性和运动就会陷入矛盾,承认“多”的存在,就会陷入无限大和无限小的矛盾。为此他作了“飞矢不动”的论证,把有限与无限、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加以割裂,夸大运动的间断性,否认运动的不间断性,从而否认了运动。但这一论证在客观上却接触到了运动本身所包含的间断性与不间断性的矛盾,原则上假设了空间与时间是可以无限分割的。芝诺的其他论证,也采用类似的方法。他的论辩方法也就是最初意义的“辩证法”。所以,亚里士多德称芝诺是“辩证法的创立者”。黑格尔在谈到爱利亚学派时也说:“我们在这里发现辩证法的起始,也就是思想在概念里的纯粹运动的起始,使我们发现客观存在本身所具有的矛盾。”(黑格尔认为芝诺才是真正的辩证法)
芝诺的辩证法有两方面的含义:
①思维自身的矛盾运动和这种运动对于对象自身矛盾的接触;
②通过揭露客体矛盾而探求问题的方法。
芝诺相对于赫拉克利特的区别与进步在于他揭示了:对立统一不仅仅只是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运动本身也是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按照黑格尔的理解就是:正因为芝诺揭示了思维运动与客观事物运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才能认识客观事物。康德的“先验论”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康德指出:二律背反是理性的必然。
芝诺的辩证法虽然揭示了思维运动与客观存在的统一,把感性思维推向了高级阶段,但是直到康德之前这一点其实并没有被哲学家们认识到。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各派论争之风盛行,哲学家们都比较注重争论的技巧和方法。人们把辩证法用作论证或分析命题中的矛盾,以及在谈话中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的方法。在康德之前辩证法始终都是自为形态的自我意识自我肯定、自我证明的工具,直到康德的批判哲学自我意识才完成了系统性的自我否定,思维与客观存在才实现了统一;最终由黑格尔完成了思维与客存在的同一。因此,康德之前的辩证法是缺失自我统一、自我同一性的;仍然是无自我的、感性的信息处理方法。由其中国以《易经》为代表的全部思想,都是处于赫拉克利特的认识水平之内,还无法达到芝诺的水准,连感性的高级阶段都称不上。所以,黑格尔认为中国文化是最低级的,对中国式思维的鄙视是非常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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