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於2000年7月由原鄭州大學、鄭州工業大學、河南醫科大學三校合並而成,是國傢“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鄭州大學單位代碼:10459
一、招生人數
2023年招生計劃按教育部正式下達計劃執行。2022年我校共招收碩士研究生8537名(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7838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699名。分學科專業擬招生人數詳見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目錄中所列計劃為意向招生計劃,供考生報考時參考,正式計劃將根據教育部實際下達計劃進行調整。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傢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傢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傢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傢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傢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傢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項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傢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我校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項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兒科學、兒外科學、康復醫學與理療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臨床檢驗診斷學、麻醉學等領域)招生對象原則上為5年制全日制統招臨床醫學或對應的兒科學、康復醫學、精神醫學、醫學檢驗、麻醉學專業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獲得醫學學士學位;
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放射影像學、超聲醫學、核醫學等領域)招生對象原則上為5年制全日制統招臨床醫學或對應的醫學影像學專業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獲得醫學學士學位;
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其他領域招生對象原則上為5年制全日制統招臨床醫學專業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獲得醫學學士學位;
(3)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對象原則上為5年制全日制統招口腔醫學專業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獲得醫學學士學位。
(4)不接受已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報考;不接受已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合格證書的人員報考;結合我校培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放射醫學專業五年制本科畢業生報考。
(三)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我校在復試(含調劑)階段進行相關資格復審,考生應在參加復試前將相關省級部門蓋章的《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及掃描電子文檔交復試院系審核。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五)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瞭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六)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傢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的人員,應在國傢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七)對考生報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學力考生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1)一般不接受跨門類報考;(2)須進修過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幹課程,並出具成績單或其他相應證明;(3)須在CN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發表過所報考專業的學術論文1篇(含1篇)以上或有同等學術價值的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
2.符合各招生專業目錄中註明的限定要求。
3.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三、學制、學費及學習方式
(一)學制: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三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2或3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其中,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制2年)。
(二)學費:所有碩士研究生均按學制年限分學年收費。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0.8萬元/學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及學費標準見下表:
專業學位學制及學費一覽表
類別 | 學制(年) | 學年學費(萬元) | 學費總額(萬元) |
工商管理碩士(非全日制) | 3 | 2.4 | 7.2 |
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非全日制) | 2 | 8 | 16 |
公共管理碩士(非全日制) | 3 | 1.8 | 5.4 |
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管理全日制) | 2 | 2.4 | 4.8 |
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 3 | 1.6 | 4.8 |
工程管理碩士(工業工程與管理全日制) | 3 | 2.4 | 7.2 |
工程管理碩士(物流工程與管理全日制) | 3 | 2.4 | 7.2 |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全日制) | 2 | 1.5 | 3 |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非全日制) | 3 | 1.2 | 3.6 |
教育碩士(學科教學全日制) | 2 | 0.8 | 1.6 |
教育碩士(學科教學非全日制) | 3 | 0.8 | 2.4 |
法律碩士(非法學、全日制) | 3 | 0.8 | 2.4 |
法律碩士(非法學、非全日制) | 3 | 1.3 | 3.9 |
法律碩士(法學、全日制) | 2 | 0.8 | 1.6 |
法律碩士(法學、非全日制) | 3 | 1.3 | 3.9 |
金融、應用統計、保險、社會工作、應用心理、翻譯、旅遊管理碩士等 | 2 | 0.8 | 1.6 |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藥學、護理、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建築學、藝術、漢語國際教育、文物與博物館、體育、圖書情報(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新聞與傳播(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等 | 3 | 0.8 | 2.4 |
註: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國傢、省級主管部門最終批復為準。
(三)學習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邊工作邊學習。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預報名時間: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五、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方準予考試。
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在復試時將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報考前,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我校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及相關公告,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佈的報考要求。無論何時,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初試
(一)準考證打印: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2022年12月26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三)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6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心理學專業基礎、歷史學基礎、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管理類綜合能力、法律碩士專業基礎(非法學)、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學)、法律碩士專業基礎(法學)、法律碩士綜合(法學)、經濟類綜合能力。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編制;其他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統一組織,可查看《鄭州大學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五)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於2月份在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s.zzu.edu.cn)進行查詢並自行下載打印,我校將不寄發紙質版成績單。
七、復試
(一)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等將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單位網上公佈,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請各考生屆時關註。
(二)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測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我校在教育部公佈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國傢下達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狀況,按照學校一流大學建設需求及各學科培養要求,確定各專業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並及時公佈。
(六)我校各專業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復試比例一般不低於1:1.2。
八、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將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屆時,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九、體檢
體檢在擬錄取後組織進行,具體要求請關註我校復試工作相關通知。
十、錄取
我校根據國傢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傢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我校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原則。嚴禁一切弄虛作假行為,如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行為,一經查證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一、獎助政策
(一)研究生獎助體系及有關政策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助類別和標準
(1)國傢獎學金:2萬元/人
(2)學業獎學金:全日制全脫產碩士研究生(即工資關系和檔案轉入學校者)學業獎學金分為兩等,一等為8000元,發放比例40%;二等為4000元,發放比例60%。(此辦法不適用學費高於8000元/學年的碩士研究生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中的特殊定向生)
(3)國傢助學金:全日制全脫產碩士研究生(即工資關系和檔案轉入學校者,不含學費高於8000元/年的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發放6000元/生/年。
(4)學校(院系、基地或導師)發放助學金1200元/生/年。畢業當年不再發放。
(5)學校提供“三助一輔”崗位,可以通過承擔助教、助研(助醫)、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工作,由設崗單位或導師支付相應的勞務費。
2.單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設立單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獎勵在學校各類“創先評優”和創新實踐活動中表現優異的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獎(1萬元/人);
(2)“研究生優秀成果”獎(5000元/人);
(3)研究生學術論壇最佳獎;
(4)為學校贏得重大榮譽的特別貢獻獎等。
(二)結合國傢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國傢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和我校設立的“研究生教育國際化項目”,資助碩士研究生到國外一流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或參加國際學術交流。
(三)每年選拔優秀在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進入“碩博連讀”培養。
(四)設有專項計劃用於接收優秀應屆本科推免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
十二、其它
(一)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關問題說明
1.按教育部文件規定,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人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我校不承擔責任。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傢獎學金。其他獎勵參照當年相應的文件和獎勵辦法。
3.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在學校住宿。
4.非全日制研究生戶口、人事檔案和組織關系不轉入我校。
(二)我校不出售歷年考研試題,不舉辦考研輔導班。
(三)我校隻郵寄錄取通知書。按教育部規定,考生準考證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載打印。成績單、復試通知書等材料均由考生從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s.zzu.edu.cn)自行下載打印。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認真詳細填寫本人的通訊方式、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以保障與考生聯系暢通。
(四)學校法定住所地為河南省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主校區位於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主校區南校園位於鄭州市大學北路75號,主校區北校園位於鄭州市文化路97號,主校區東校園位於鄭州市大學北路40號,主校區西校園位於鄭州市科學大道157號。學校將根據學科專業分佈和培養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園或校外住宿。聯合培養單位學生按相關協議執行。
(五)信息查詢及咨詢
相關信息可登陸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手機網站、鄭州大學各招生單位網站查詢。研究生院招生辦咨詢電話:0371-67781710(每周五下午集中答疑),具體事宜可與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咨詢。
紀檢監督電話:0371-67781935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址為:http://gs.zzu.edu.cn
鄭州大學各招生單位聯系方式:http://gs.zzu.edu.cn/info/1020/46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