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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女子纏足開始,那些個文人騷客們就給“小腳腳”取瞭不同的名字,三寸以下稱金蓮,三寸到四寸之間稱為銀蓮,四寸以上稱為鐵蓮。
寫到這,桃子就在反思瞭,作為現代女性的我們,這腳該不會應該叫“鋼蓮”瞭吧~~~
首先我們要知道,三寸金蓮啥樣,如圖
也就是用佈條把女人的腳包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
至於裹腳的歷史來源也是有好幾種流傳,但最接近於歷史的說法是南唐後主李煜時期,後宮妃子爭相獻媚,其中一妃子別出心裁,把自己的腳用佈條裹起來,走起路來一搖三擺的,因為疼,又緊皺雙眉,惹得李煜好一陣疼惜,因此也特別寵愛這位妃子,還封瞭皇後。然後嘛,後宮中的妃子們都紛紛效仿。
以致後來但凡是尋找民間美女,均要看是不是小腳瞭。據說當時的女子美不美,先不看身材和樣貌,先看腳小不小,造就瞭當時的時尚,後來的宋、元、明、清也都推崇小腳。
但是有明確記載還是北宋時期,元朝對女子腳的審美是纖細,到瞭明朝,女子裹足的風氣已經達到巔峰。到瞭清朝,皇帝幾次下令不準纏足,但是民間仍然有很多纏足,此陋習直至清末才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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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女孩長到5.6歲便會開始纏足,除大拇指以外的四個腳趾向下彎曲,用佈條將其緊緊纏住。等固定好以後再穿上尖頭鞋,白日裡由其他人扶著走路,以適應“蓮步”,到瞭夜晚,便用針線將其縫緊,使其12個時辰(古代1個時辰就是現代的兩小時)都被纏緊。
七八歲的時候還要再進一步裹腳,將腳趾再一次彎曲,日復一日,直到雙腳骨骼定型,隻能用大指拇和腳後跟行走,三寸金蓮便成,裹得越小越好。
裹足的習俗,因為男性的欣賞被代代相傳(桃子隻想說古代男性品味真獨特),而古代的女子也以纏足為美,不纏足被視為異端,會影響女子婚嫁。
上層貴族纏足,行走坐臥都有人服侍,但民間女子就沒那麼幸運瞭。民間女子需要為生計奔走,小腳限制瞭她們的行動,加上日積月累的勞累,增加瞭腳上負擔,使其疼痛不已,嚴重的隻能膝行,或者跪坐著做事。
我們再來看看裹足女子穿著鞋,都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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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介紹到這瞭,看到這,還想穿越不,看著都疼。
天帶大傢看看從古到今服飾的發展史,明天桃子盡量早點開始更新,多更點內容,讓穿越黨們,瞭解更多穿越基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