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紀委消息,2021年10月,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傅政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傢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以上引自http://www.ccdi.gov.cn/toutiao/202110/t20211002_251687.html)
附:傅政華簡歷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大要案隊隊長,刑偵處副處長兼大要案隊隊長;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北京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禁毒委副主任;北京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0年01月,北京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2010年02月,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0年06月,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兼任北京市政法委副書記;
2010年07月,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年08月,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01月,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中央政法委委員,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03月,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中央政法委委員;
2015年09月,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員;
2016年05月,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員;
2016年08月,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
2018年03月至2020年04月,司法部部長、黨組副書記;
2020年05月,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以上簡歷來自百度百科)
附:中國歷任司法部部長
新中國歷任司法部長
1、史良(1949年10月至1959年4月)
史良(1900年3月27日-1985年9月6日),字存初,江蘇常州人,中國當代法學傢、政治傢、女權運動先驅。
在民國時期,她是大上海著名律師,民族救亡運動、爭取民主運動的積極投身者,曾因參加並領導抗日救亡運動而被捕入獄,是中國的“七君子”之一;在新中國時期,曾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首任部長、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民主同盟兩屆中央主席。她是新中國人民司法工作的開拓者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奠基人,是中國婦女運動的領袖之一。
2、魏文伯(1979年9月至1982年5月)
魏文伯( 1905一1987) 湖北黃岡人。早年考入武昌中華大學附屬中學。1925 年12 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6年8 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學畢業後回鄉開辦小學。
1927 年春任中共區委組織部部長兼共青團區委書記。第一次大革命失敗後, 參加南昌起義, 任革命委員會農工委員會宣傳科科員。起義軍南下失敗後, 他轉去鄂西任共青團宜昌縣委組織部部長。
1929 年考入北平鬱文大學政治科, 任該校中共支部書記。
1930年6 月任中共北平市委秘書長。其間因組織遊行示威曾兩次被捕, 未暴露身份被保釋出獄。10 月被中央北方局派往山西參與重建省委的工作, 任中共山西省委宣傳部部長兼秘書長, 恢復整頓黨的組織。
1943 年後任津浦路東行政專員公署專員、皖中行政公署副主任等職。參加鞏固發展皖中抗日根據地, 堅持敵後抗日遊擊戰爭。解放戰爭時期先後任皖江行政公署副主任、主任、皖南行政公署副主任, 中共中央華東局民運部部長、秘書長等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歷任最高人民檢察署華東分署檢察長, 華東軍政委員會政法委員會副主任,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副部長, 中共上海市委書記處書記, 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處候補書記兼秘書長, 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等職。被選為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理事。“ 文化大革命” 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誣陷和迫害。
1979 年中共中央給予徹底平反, 先後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兼秘書長、國務院司法部部長。
1983 年被補選為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1987 年11月15 日因病在上海逝世。
3、劉復之(1982年5月至1983年6月)
劉復之(1917年3月31日-2013年8月25日),男,廣東梅州市梅縣區人。
1937年11月參加革命工作,193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傢,我國政法戰線的傑出領導人,第三任司法部部長、第一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第五任公安部部長,第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2013年8月25日12時08分,劉復之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6歲。
4、鄒瑜(1983年6月至1988年3月)
鄒瑜,1920年10月生,廣西博白人。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陜甘寧邊區政府保安處科長、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長。
建國後,歷任中共潮汕地委常委、汕頭警備區副司令員、中共粵西區委副書記、廣東省公安廳第一副廳長、中共汕頭地委第一書記、湛江地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國傢地震局局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司法部第一副部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司法部部長兼中國政法大學校長、第七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是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
5、蔡誠(1988年3月至1993年3月)
蔡誠(1927.11-2009.9),男,1927年11月生,廣東普寧人。194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0年12月參加革命工作,相當於大專文化,教授,中共第十三屆中央委員,司法部原部長、黨組書記。
曾任北京潮人海外聯誼會會長、名譽會長。他的父親伍治之、母親蔡楚吟是1924年和1925年先後入團轉黨的老共產黨員。2009年9月2日7時50分 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2歲。
1927年南昌起義後,周恩來率領部隊到瞭汕頭,認識瞭風華正茂的伍治之夫婦。後來,周恩來去瞭香港,而鄧穎超則住進蔡楚吟在澄海的娘傢。他們朝夕相處,結下瞭很深的友誼。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伍治之、蔡楚吟兩人慘遭迫害。當時伍治之在福建泉州任華僑大學黨委書記,蔡楚吟任黨委副書記。因為蔡楚吟在上海工作時被捕坐過牢,"造反派"逼迫她承認自己是叛徒。蔡堅決否認。但她實在無法忍受種種侮辱,以死抗辯。她給周恩來和鄧穎超寫瞭一封信作為遺書(這封信直到1979年才由蔡誠交給鄧穎超)。信的大意是:我以死證明我的清白。希望我死後周總理、鄧大姐能為我伸冤……。
蔡楚吟離開人世這個悲慘的日子是1969年6月13日。她這一年58歲。消息傳到廣東,已被打成廣東省公安廳第二號"走資派"、正在"牛欄"裡的蔡誠不禁悲憤交加。他想起小時候母親在白色恐怖中一遍又一遍地教他唱《國際歌》;他想起母親對於黨交給的任務從來就是不折不扣地去完成……。
很多年以後,當瞭司法部長的蔡誠,在上海聽監獄的工作人員說,當年的舊檔案完整無缺,檔案證明解放前被關押在上海公共租界監獄的兩年裡,蔡楚吟沒有暴露過身份,根本就沒有背叛自己的信仰。1979年,黨組織為蔡楚吟平反昭雪。
1973年蔡誠被恢復瞭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的職務,並兼深圳口岸黨委書記。1978年5月,他調到北京,任公安部辦公廳第一副主任。以後,他擔任過公安部研究室主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校長、公安部黨組成員。
1985年,蔡誠調任司法部副部長。1987年10月,在中共"十三大"上,他當選為中央委員。1988年4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部長。
從1985年到1993年的8年,正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事業取得長足進步的重要時期。蔡誠和全體司法行政戰線的幹警一道,緊緊圍繞黨和國傢在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的職能作用,為加強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瞭大量的工作。
組織向全體公民普及法律常識的偉大社會工程,不失時機地提出瞭"依法治國"的方針;
不斷推進我國監獄工作改革,強化瞭思想改造和生產管理;
律師事業的改革也取得瞭重要進展,合作制律師事務所成為我國律師事業的重要組織形式。
1986年開始舉行全國律師資格考試並逐漸形成制度,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在華設立辦事處的試點工作進展順利,政府、軍隊、企業法律顧問工作也有不同程度的發展;
法學教育為我國的民主法制建設事業培養瞭大批合格人才。
6、肖揚(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
肖揚(1938年8月-2019年4月19日),男,漢族,廣東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2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文化。中國政法戰線的傑出領導人,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2019年4月19日,肖揚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1歲。
1993年,肖揚同志任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委員。
他大刀闊斧地改革司法行政工作,積極參與並推動國傢治理理念從“法制”向“法治”轉變,向中央提議舉辦中央法制講座,有效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
他提出要樹立為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大服務”的思想,力推律師制度改革、公證制度改革、人民調解制度改革。
為瞭讓貧者、弱者、殘者能打得起官司、獲得必要的法律救濟,1994年,他提出建立和實施我國法律援助制度並積極在各地開展試點,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受到社會各界廣泛好評。
他還推動制定新中國第一部監獄法,為實現我國監獄的法制化、規范化管理,創建現代文明監獄作出瞭重要貢獻。
1998年3月和2003年3月,肖揚同志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兩次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在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10年間,他團結帶領黨組一班人,積極開拓創新,全面推動司法改革,認真貫徹構建公正高效權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改革目標。
他倡導樹立現代司法理念,建議中央實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把“當寬則寬,該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定為刑事司法的指導方針。
在他的推動下,2007年1月1日死刑案件核準權正式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結束瞭部分死刑案件核準權下放26年的歷史。
他十分註重頂層設計,推動出臺瞭兩個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共計完成89項改革措施,為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奠定瞭堅實基礎。
他高度重視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提出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通過嚴格職業準入、提升職業技能、完善職業監督、強化職業保障、培育職業道德等措施,著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專業精深、保障有力、監督有效的人民法官隊伍。
1998年,在他的推動下,人民法院全面實行公開審判,明確除法律規定的涉及國傢秘密、個人隱私和未成年人犯罪這3類案件以及法律另有規定不予以公開審理案件外的案件一律實行公開審判,以公開促公正;
大幅下調瞭訴訟費用,探索建立司法救濟制度,更好保護人民權利、改善民生。
他堅持改革完善再審制度、執行制度、案件管轄制度、審判委員會制度、人民陪審員制度、未成年人審判制度等,為加強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作出瞭重要貢獻。
7、高昌禮(1998年3月至2000年2月)
高昌禮,1937年7月生,山東魚臺魚城人,1952年參加工作。1956年3月他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歷史檔案系畢業,大學文化程度。司法部原部長、黨組書記。
8、張福森(2000年2月至2005年7月)
張福森,男,1940年3月生,北京順義人。195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司法部部長。
9、吳愛英(2005年7月至2017年2月)
吳愛英,女,漢族,1951年12月生,山東省昌樂縣人, 197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
2017年10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瞭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吳愛英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吳愛英開除黨籍的處分。
10、張軍(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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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軍,男,漢族,1956年10月生,山東博興人,1973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現任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首席大檢察官。
11、傅政華(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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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華,男,漢族,1955年3月生,河北灤縣人,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12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分校法律專業畢業,法學碩士學位。任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2021年10月,傅政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傢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唐一軍(2020年4月至今)
唐一軍,男,漢族,1961年3月生,山東莒縣人,1977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司法部黨組書記、部長,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委員兼辦公室副主任,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國傢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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