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件商品的价格上涨,消费者会作出何种反应呢?你可能会认为,消费者会减少对该商品的购买。当价格下降时,消费者会增加对它的购买。经济学家将这种观点称之为需求定理。然而,这个定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吗?是否有例外呢?由于吉芬商品的存在,违背这一定理的情况是可能的。
吉芬商品是一种低档的、非奢侈品的商品。当价格上涨时,市场对商品的需求会增加;当商品的价格下降时,对该商品的需求会减小。在经济学中,这种性质会导致该商品在某一段具有向上倾斜的需求曲线。
吉芬商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吉芬商品”一词是在19世纪末期被提出的,以苏格兰经济学家罗伯特·吉芬的名字命名。吉芬从他对维多利亚时代穷人的购买习惯的观察中提出了这个悖论。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将这一想法归功于他。
也许你会觉得这样的商品很不可思议,难以想象,那不妨我们来举个例子好啦。
假设你的收入很低很低,只吃两种基本的食物:米饭和肉。相比较米饭而言,肉显然是一种奢侈品,其消费量肯定是远远低于米饭的。当大米的价格上涨,你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就会减少,进一步地,你买的肉也减少了。为了补偿减少的肉,你就要购买更多的大米以获得足够的热量。
事实上,商品价格变化导致的需求量变化是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的总和。
替代效应指的是,当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化时,消费者对不同商品的需求比例也会变化。它描述的是不同商品之间交换比例的变化引起的需求变化。从微观经济学课程中,我们知道替代效应总是负的,即价格的下降会导致商品需求的增加。
收入效应指的是,当商品价格变化时,消费者购买力的变化。商品的价格下降意味着你当前拥有的货币可以购买更多的商品,这种变化类似于收入增加的变化,故而称之为收入效应。因此,与替代效应不同的是,收入效应描述的是购买力的变化引起的需求变化。
依据收入效应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商品分为正常商品和低档商品。正常商品是指那些需求随价格下降而上升的商品,而低档商品是指那些需求随价格下降而下降的商品,反之亦然。
由此我们可以断言吉芬商品必然是低档商品。因为对于正常商品而言,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的变化方向是相同的,即需求随价格的下降而增加。
与吉芬商品类似,凡勃伦商品也违反了标准的需求定理,二者的需求曲线都是向上倾斜的。但是二者略有不同。凡勃伦商品是优质产品,是奢侈品,更像是一种符号,表明消费者的社会地位。例如珠宝、豪华汽车、游艇等等。这种消费是一种“炫耀性消费”。对于这些商品而言,高昂的价格更能体现其社会地位,增强对那些注重社会地位的人的吸引力,故而凡勃伦商品的需求随价格的升高而增加。
虽然吉芬商品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但是在现实中却极难找出。一个被广泛引用的例子是19世纪爱尔兰的土豆。然而 Gerald P. Dwyer and Cotton M. Lindsey对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1]:如果说土豆是吉芬商品,那么价格的上涨会导致需求的增加。但是饥荒期间,爱尔兰及周围国家的土豆产量大跌。这两者之间存在矛盾。另一个问题在于吉芬行为应当是出现在那些同时消费低档商品和正常商品,并且低档商品占据消费主力的家庭。这样当低档商品价格下降时,农民可以通过削减正常商品的支出以换取更多的低档商品。然而爱尔兰农民主要依靠土豆生活,对其他正常商品的消费几乎没有。这种情况下是很难出现吉芬行为的。同时,他们还质疑饥荒期间土豆是否为低档商品。爱尔兰的农民既是土豆的消费者,也是土豆的生产者。病菌对农民的打击是如此地巨大以至于他们的收入几乎为零。此时土豆的价格弹性可能就不会是负数,即土豆此时可能是一种正常商品,而非低档商品。
所以,吉芬商品存在吗?Robert Jensen和Nolan Miller在2008年发表的一篇论文[2]提出了吉芬商品存在的证据。这项研究主要是在中国湖南省和甘肃省进行的,为期五个月,研究对象主要是那些被归类为城市贫困的家庭。他们随机挑选了一些家庭,向他们发放代金券,为他们购买主食提供补贴。通过对补贴前后的消费调查,他们发现湖南贫困家庭在表现出吉芬行为,即通过补贴降低大米价格时,家庭对大米的需求减少;当补贴取消时,效果则相反。而这一行为在甘肃则表现得不那么明显。他们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吉芬行为的两个基本条件部分失效:主食的替代性有限;家庭还不曾贫穷到只吃主食的地步。两位作者写道:“就我们所知,这是吉芬行为的第一个严格的经验证据。”
还有一些被认为是吉芬商品的例子,比如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价格上涨推动进一步需求,或许是一种吉芬商品;也有人认为煤油,一种用于家庭取暖的低质量燃料可能是吉芬商品。然而这些例子都缺乏严格的证据支持。或许我们可以认为,吉芬商品确实很罕见。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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