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中国,我们常对大洋彼岸的美国那端充满遐想。谈到美国,我们总是联想起“自由”“枪支合法”“漫威”“NBA”等关键词,正如美国人对神秘的中国功夫那般印象深刻。
不同国家的文化之间常常存在着差异,而书籍能成为沟通两种文化的有力桥梁。华裔美国作家林达所著的那么一套书籍——《近距离看美国》—便带我走进美国的历史与文化,使我更好地理解了一番美国人的自由观。
《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丛书
林达是一对来自中国现于美国居住的华裔美国夫妇的笔名。他们作为新一代移民有着处于中美文化边缘的苦恼,在两种文化的夹缝中生存的同时感到文化差异所引起的矛盾与压力。所幸他们仍与故国的朋友保持联系,也从美国的新朋友那儿得到了不少帮助,才逐渐适应这个新的环境。也正是这种特殊境况,造就了《近距离看美国》这一套丛书,使得美国在中国读者面前栩栩如生。
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是个全才,也热爱读书,对于美国的法律、政治、历史、文化知识的引用信手拈来,这使得这套书的内容显得丰厚与详实。作者还极具思辨能力,对一些在美国的见闻有着自己独有的看法,这使这一套丛书处处闪现著智慧的光芒。
该套书由一封封写给国内友人的书信构成,表达方式上便显得尤为亲切,也无形中拉近了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距离,这无疑该套书的另一大亮点。
总之,这是一套好书。而由于时间原因,我还只细看了这套丛书四本中的第一本。那便是《历史深处的忧虑》。
《历史深处的忧虑》
这本书以信件的形式讲述美国现实生活中的故事,生动地介绍了美国法律政治制度的思想原则、建立与发展过程、操作方式、历史价值以及为这套制度已付出和将要付出的代价。因此,这本书对于身为一个法学院学生的我来说,无疑是有极大裨益的。
这本书虽然是由一封封信件构成,但脉络结构也是比较清晰的。除了基本按照写信的时间先后顺序排版外,还从美国的前十条宪法修正案即《权利法案》的第一条开始依次向后写起,有循序渐进之感。毕竟《权利法案》的后边几条常常是以前面法条为基础的延伸与扩展。
权利法案
美国的“自由”与“不自由”
该书从美国的自由写起,全书也紧紧围绕这样一个主题。一开始作者便借国内友人的口抛出了这样两个问题:都说美国是自由的国度,那么美国究竟自由在哪里呢?美国的自由相较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又有什么特殊之处呢?作者一开始并未直接回答这两个问题,而是反其道而行之,谈起了身在美国而感受到的不自由。
美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不自由的,那儿的法律事无巨细,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任何一个商店卖酒给二十一岁以下的年轻人,都有面临法庭传票的风险,更要为此付出巨额的罚款。和中国相比,美国对于此类法规的执行要严格与严厉得多。
再比如,在美国的工作场所异性之间乃至于同性之间的交往在某些方面显得小心翼翼,人们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冠以性骚扰的罪名。一些无意识的甚至是好意的身体接触都可能受到指控,以至于很多职员选择不接触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于你给同事开一些牵扯到性的玩笑话,若对方觉得自己受到侵犯了,那也构成性骚扰,与讲笑话的人的主观意愿无太大关系。这似乎与人们印象中开放的美国大相径庭,但事实确实如此。这也是美国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自由的体现。
还比如,美国的私人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你蒙头蒙脑地想要前往前边一片美丽的森林,而那片土地又为私人所有的话,可能还没等你走过去,呜呜的警笛便已在你耳畔响起——为守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土地主人可以选择报警,甚至于迎接你的会是某个敏感多疑美国人的“钢枪警告”。
自由女神像
这样“不自由”的例子书中还有很多。那么对于造成那么多不自由的规矩,为什么大部分美国人却心甘情愿地去遵守呢?这不仅是因为在美国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也是因为美国人明白,为了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以小的不自由去换取大的自由,是每个聪明人都会做出的选择。试想一下,若每个人都去追求自己的自由,而不顾他人的权利,那么怎会有真正的自由?这个道理很多国家和民族都懂,但在实践中实行得不错的,美国无疑是那少数之一。
“美式自由”的历史溯源
接下来的几封信作者终于开始通过一些例子,来说明美国的自由及其特殊之处。
作者先从美国的历史背景谈起。众所周知,美洲有过一段被英王殖民的历史。在英王不自由的政策下,美洲大陆上的人民打着追逐自由的旗号,揭竿而起,最终创建了美利坚合众国。或许是对那时不自由的历史记忆犹新,现在的美国人尤其讲究自由的意义。任何侵犯公民自由之权利的案件,无论大小,都有可能被闹上最高法院,并获得美国大众极大的关注。尽管该案件可能看上去很小,尽管与该案件的被侵犯权利的原告可能毫无关系,甚至于在某些层面不同意他们的观点,美国大众都会站出来,对案件的审理进行监督,期盼一个合理公正的审判。因为当任何一个公民的享有自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而未得到公正的挽回与补偿,那么同样的事也可能发生在其他任何一个美国公民的头上。难怪美国人对一些牵涉到公民基本权利的案件尤为敏感。
在美国建国不久后,前十条宪法修正案即《权利法案》便正式公布。里面强调了公民所享有的平等自由的权利是生来就有的,而非宪法所给予的,宪法所起的作用无非是对这种权利加以确定与保护。这也反映了美国人的自由观与权利观——自由是“天赋人权”。美国人认为对他们的自由所能产生的最大的威胁,来自有权有势有钱的美国政府。有句话说得好,权利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利产生绝对的腐败。就算是再三保证一切为了人民的政府,也很难一直遵守当初成立时的诺言。美国人算是被英国皇帝的强权主义欺负怕了,铁了心要创立一种制度,来防止政府对于人民可能造成的侵害,尽管那个政府是美国人民一手创建的。这也便是美国三权分立的由来。政府、国会、法院的相互制约,是这个国家的人民为了自由与权利不受侵害而做出的一种选择。
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
这里也不得不佩服当初的美国政府创建者,他们一带领起义军打败英军,便解散了军队,准备回家种田。不像一些对权力痴迷的人,在打下江山后便千方百计地想要坐稳王位。即使是为了人民而创建政府时,美国人想的也不是怎么稳固政权,而是绞尽脑汁地设计制度以防止政府在未来可能对人民权利造成的侵害。这几百年前的高瞻远瞩,到现在还闪烁著智慧的光辉。许多年以后,一字未动的《权利法案》在今天的美国仍起著巨大的作用,这真令人感慨。
美国的自由与代价
可惜的是,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绝对完美的,在美国亦是如此。它投出一片阳光,便落下一片阴影。美国人在追求那不熄的自由之光时,注定要支付代价。有时这代价甚至是沉重的。
宪法给予美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美国公民可以任意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有些言论甚至是反社会的。但只要这些言论没有化为实际行动,或者说没有能够证明这些言论有“迫切地变为危害性极大的实际行动”的证据,那么美国政府无法对这些言论的传播进行阻止,否则就有违宪的可能。
宪法给予公民合法持有武器的权利,但这也许为某些犯罪活动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宪法规定被告享有极大的权利来对抗政府的起诉,这样虽然能够减少冤假错案的几率,但与此同时可能让许多真正的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逍遥法外。
美国最高法院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都是那自由之光可能洒下的阴影。这样的代价是无法避免的,因为如果人人都享有拥有自由的权利,就注定会出现那些滥用自由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利来做一些坏事。但美国人权衡利弊之下还是选择了这样一条追求自由的道路,除非有一天为此付出的代价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范围,不然他们还是会坚定地按照他们的路走下去。
其实无论哪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制度。而无论何种制度,都是各个国家的人民自己选择的路。身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当然是要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但或许我们能够从其他国家的制度理念那儿学到些什么,尤其是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超级大国的美国。当然,并非外国的月亮就总是圆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是正道。
总之,这本《历史深处的忧虑》实在是本开拓眼界的好书。读罢,我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世界好大,我想去看看。如果还不能行万里路,那就先读读万卷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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