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系的构造:自然数到实数

在前面的讨论当中,我将尽可能沿着tao的思路,即自然数确定递归以及归纳法,然后定义正整数,并利用消去律定义整数。然后,我将直接引入分数而定义有理数。

​然后,我将选择柯西序列—等价类的方法去构造实数(这也正好是tao在《陶哲轩实分析》当中使用的方法).

​1.自然数:皮亚诺公理.

​皮亚诺公理一共有五条,其中四条是为了定义递归结构,也即:

​给定定值c,当且仅当c=a令c++=a++,则其逆否命题是,若a不=c,则c++与a++不相等。

​我们现在给出皮亚诺公理的前四条:

​0∈N

​任意(n∈N)++∈N

任意n++不得为0

任意n∈N不等于n++

这里读者可以考虑反证法(即假设存在c≠a令c++=a++),但是第三条以及第四条公理决定了递归性质(以及第一第二条规定的自然数集有无穷多的个数——自然数,也即自然数集是无穷集)。

然后就是我们需要的一条可以用于构建正整数的公理(并且其必须能够处理无限情况),即归纳法公理:

若n与n++都有性质p(x),则p(x)于整个N(或其中的任意n)有效。

2.正整数:加法、乘法以及序性质.

我们选择先给出加法定义,然后再去定义乘法、正数与序。

加法定义:

0+n=n

n+(m++)=(n+m)++

我们先证明加法是可以交换的(n+m=m+n是成立的)。

证明:

给定n、m∈N,并且n、m皆为0

则n+m=m+n=0

归纳假定n+m=m+n是成立的

则n+m++=m+(n++)=(n+m)++,由于两式相等得证.

&

然后,我们证明加法是可以结合的,即(a+b)+c=a+(b+c)

证明:

给定a为0

则b+c=b+c,两式相等

归纳假定(a+b)+c=a+(b+c)

则(a+b)+(c++)=a+(b+c)++,依定义,得到两式相等为(a+b+c)++,所以成立.

&

然后,我们证明加法的消去律,即a+b=b+c,则有a=c(注意一下,这是我们后面定义整数所需要用的,并且会引入负运算).

证明:

令b=0,则a=c

归纳假定若a+b=b+c,则a=c

则a+(b++)=b+(c++),依交换律以及结合律(和归纳假定)得证.

&

我们现在证明加法的最后一个定理,即加法的分配律,即a+b+c=b+c+a.

证明:

令b为0,则a+c=c+a(交换律得证)

归纳假定a+b+c=b+c+a

则a+b+(c++)=b+c+(a++)

两两式相等为(a+b+c)++得证.

现在我们将讨论乘法,先给出乘法的定义:

n×0=0

n×(m++)=nm+n

我们依旧选择先证明乘法的交换律,即ab=ba.

证明:

令a、b=0,则ab=ba.

归纳假定ab=ba

则a×(b++)=(b++)×a=ab+a得证.

&

我们可以讨论乘法的分配律,即a×b×c=c×a×b

证明:

令a、b=0

则,两边=c×0,依交换律得证.

归纳假定a×b×c=c×b×a

则(a++)×b×c=(c++)×b×a=(a×b×c)++,两式相等得证.

&

然后我们再讨论乘法的消去律(类似于加法的消去律,在后面定义倒数运算时,可以结合定义有理数),即若a、b、c∈N且ab=bc,则得到a=c.

证明:

令b=0

则依交换律,得到a×0=0×c=0,两式相等得证.

归纳假定若a、b、c∈N且ab=bc,则a=c

则(a++)×b=(b++)×c

由于运算结果是相等的,得证(注意归纳假设).

&

最后我们选择证明加法的结合律,以完成正整数的基本运算构建,此时我们选择定义n++为n+1,并且n×1=1×n=n.

则可以在后续更加方便地讨论整数与有理数,不过目前我们证明加法结合律,即(a×b)×c=a×(b×c).

证明:

令b=0

则两式=0,由于两式相等得证.

归纳假定(a×b)×c=a×(b×c)

则(a×b)×(c+1)=(a+1)×(b+c)

利用消去律得到归纳假设为ab=bc与a=c,则在交换律下得到两式相等,得证.

&

我们在开始整数与有理数构造之前,我们选择先定义正整数的一些序性质,这样在后面的讨论会更加熟悉.

定义:

若n为正数当且仅当n≠0且n∈N.

我们选择先证明,n要么是正数要么不是正数(也即,要么n=0,要么n≠0).

证明:

我们选择反证法,即不妨假设n=0是正数.

出于我们的需要,我们需要证明所有正整数都不能为0,则非负整数要么为0,要么为整数,因为这里没有定义负运算,目前N只有0与n,其中n是0的后继或其后继的后继,依依递归定义得证.

因此,由于反证假设n=0是正数与正数定义相矛盾,得证.

&

最后,我们证明一下欧几里得算法(尽管这是数论的基础,不过这里兴趣是构建实数系,就不展开),即给定n、m、a、r∈N,其中n是正数,则n=mr+a且a或mr≠0.

证明:

我们需要先证明这个关系式.

由于n≠0,依加法,n=0+a且其中a≠0

令mr=0(m或r为0)得证.

归纳假设,若n≠0,则n=mr+a,且m、r、a∈N并且mr与a当中至少有一个是正数.

则(n++)=mr+(a++),这里需要使用反证法,即(mr++)与(a++)当中至少有一个不是0.依递归定义,这里mr或a=0,则(mr++)或(a++)≠0,因此得证.

3.整数Z:负运算以及序性质.

我们对于整数的构造要万分小心,因为我们这里仅仅有几条自然数与正整数定理。而我们需要从这几条定理出发构建包含0、正数与负数的整数系.

我们对于整数Z的定义如下:

任意n∈Z=n—m,其中若a—b=c—d,当且仅当a+d=c+b(很明显,我们是从加法消去律定义整数的,所以请注意,这里依旧是加法的讨论).

我们引入负运算,其中-n=(-1)×n.(这里,我们稍微提一下,就是-n按照整数构造,应该是-n—0,对应-n+0).

最后,我们引入两条定义,即-x+x=0与-x+x=0

&

我们先证明正、负整数都是n=m+a,其中,n、m、a∈N且正数则a不含-1因子,而负数反之

证明:

依定义,-n是-n+0,依加法定义得到-n,而依定义,-n=-1×n,因此,n=0+n.

&

我们现在证明整数的三岐性,即一个n∈Z,其要么是0,要么是负、正数.

这个证明并不难,特别是我们已经证明正、负数的性质,这里我们只证明若一个整数≠0,则其必然是负数或正数.

证明:

不妨假设一个n∈Z且n=0其是正数

则n=m+a,依n=0,则m+a=0,这里我们得到整数形式0—0,可是,按照定义,n作为正数,m、n当中必然有一个不为0,写作整数形式即0—a且a≠0,与定义相矛盾,得证.

&

我们现在讨论一些序的性质,不过我们只限于两点:

正整数加法的序性质不变

正整数乘法都序性质不变

证明:

不妨假设正整数加法会得到负数

则(0+a)+(0+b)=-(a+b)

依定义,左式=a+b,因此反证假设错误,从而正整数加法的序性质不变.

&.

证明:

不妨假设正整数乘法得到非正数

则a×b=(0+a)×(0+b)=0或-ab

依定义左式=ab,因此反证假设错误,则正整数的乘法序性质不变.

&

加法逆元性质,即任意n∈Z,存在-n令(-n)+n=0

依定义得证.(可以直接代入整数形式,然后利用在正整数时就有0—0对应0+0=0)

4.有理数:倒数运算与域性质.

这里是最应该小心的,相较于正整数到整数,整数到有理数的过渡是更加变化的,特别是,我们需要引入一个我们称之为倒数运算的东西,从而构造出分数—有理数,同时我们需要定义有理数的加、乘法,并且出于后续构造实数的铺垫需要,我们需要定义绝对值与指数运算,并且证明许多重要性质(特别是乘法逆元).

定义如下:

任意n∈Q=a/b

x∧-n=1/x∧n

a/b+c/d=(ad+bc)/bd

a/b×c/d=ac/bd

我们需要先阐述分数,即若a、b∈Z,则a×b∧-x=a/b∧x,也就是讲,分数只是一个倒数和整数的乘积,因此,有理数本质上是乘法的一个扩展结构。

因此,我们根据乘法消去律(即,若a、b、c∈Z且a、b、c≠0,则ab=bc,得到a=c),得到若a/b=c/d,当且仅当ad=bc.因此,类似于正整数到整数,尽管我们是把整数填充进有理数,但是有理数却可以由整数的性质而构造出来。

我们定义一点即可:

任意n∈Z=n/1

因此,任意n∈Z则n∈Q

那么,我们可以直接沿用整数的一些性质(比如加法逆缘、加法以及乘法都交换律、分配律等),不过我们还是有一些有理数独有的性质:

定义任何n∈Q的∧0=1

乘法逆元,即任意x∧n∈Q,都有x∧-n∈Q令(x∧n)×(x∧-n)=1

证明:

不妨假设存在x∈Q,但是没有x∧-n令xx∧-n=1.

我们这里需要考虑两种情况,即有理数是否含0,依有理数相等的定义,分母作为非0整数方符合消去律,因此,分母不能为0,并且依据消去律+有理数运算定义义,若分子、分母具有同因子,则会得到1且1×n=n而消失不见(后面我们讨论有理数间隙也需要用到这个),则我们得到有理数符合整数的三岐性。

若有理数为0,则依定义,其的0次幂=1,不过,其倒数会发生分母为0,其无意义,因此不予理会。

而有理数a/b≠0就方便了,因为分母b≠0,并且分子分母不能有同因子(比如-1),所以,在a≠0下,倒数b/a≠0并且是有意义的,因此,利用有理数乘积得到a/b×b/a=ab/ba=1,得证.

&

我们决定先总结(证明会补充几个)一下有理数目前所具有的一些性质,这些性质决定有理数是一个域:

x+y=y+x

(x+y)+z=x+(y+z)

x+0=0+x=x

x+(-x)=(-x)+x=0

xy=yx

(xy)z=x(yz)

x×1=1×x=x

x(y+z)=(y+z)x=xy+xz

这里加法与乘法都占四条,并且倒数第二条其实是乘法逆元的运用,因此我们默认已经证明。所以,我们需要证明的其实是,有理数能够承担加法、乘法的交换律与结合律。

&

证明有理数能够承担加法的交换律,即(x+y=y+x.

证明:

以有理数的加法定义,x+y=y+x=(x+y)/1.

依照我们之前的讨论,x、y作为有理数并且相等的基础是xy∈Z且xy≠0,按照有理数定义,分母≠0,因此xy≠0,得证.

而结合律的证明类似

&

我们现在需要证明有理数符合乘法的交换律,即(xy)=(yx)

证明:

依有理数的乘法运算,xy=(xy)/1.

因为这里分母≠0,因此其符合整数的消去律,则其还原为xy×1,依整数定义,有xy=yx,所以得证.

而乘法的结合律只需要按照有理数的乘法定义+交换律即可得证(两式相等).

&

在这里我们补上序的性质部分,这样我们可以把有理数作为一个域的性质变为有序域。

在此之前,我们已经证明了有理数的三岐性(虽然我们只证明,其要么为0,要么为负、整数,但是消去律+乘法逆元可以得出了),即x∈Q,要么x=0,要么x为正数,要么x为负数.

我们定义如下:

x>y当且仅当(x-y)为正数

x<y当且仅当(x-y)为负数

x=y当且仅当(x-y)=0

依三岐性,我们得到第一条与第二条其实是互为逆否命题,所以其必然相容,而依定义,x≠0自然是前两条,所以我们得到我们想要的基础序命题,即x=y与x≠y(x>y或y>x)是成立的。

出于对于tao以及严谨性的尊重,我们会列出四条序性质(并且给予证明):

x>y当且仅当y<x(因为这是逆否命题—充要条件,自然得出).

序是可以传递的,若x>y有且y>z,则有x>z.

加法保持序不变,x>y,则(x+z)>(y+z)

正的乘法保持序不变,即若x>y且z是正数,则xz>yz.

证明1:

利用序的反对称性,则x>y与y>z,得到y<x与z<y.

依照定义,我们得到(x-y)≠0,并且(x-y)=0+a且a不为非正数(欧几里得算法),而(y-z)类似,则(x-y)+(y-z)=(x-z)/1,并且(x-z)=0+b且b是正数,得证.

&

证明2:

我们利用递归定义,即a++≠b++当且仅当a≠b,则(x+z)≠(y+z)

我们选择分类讨论

若z=0,则依旧是x与y,依定义有x>y,所以若x>y,则(x+z)>(y+z).

若z≠0,我们依据有理数运算得到(x-y)/1=(x-y)且(x-y)是正数,依旧得到(x+z)>(y+z)

因为我们知道>与<是逆否命题,是等价的,所以我们已经证明了<也有此性质.

&

证明3:

我们需要(x-y)×z的积也是正数

依定义,(x-y)与z都是正数,也就是讲,(x-y)与z≠0且(x-y)与z都不含(-1)因子.

则(x-y)z∉(-1)×x,因此,(x-y)z是正数,得证.

&

我们现在已经证明有理数满足加法、乘法、负运算与倒数运算并且是一个有序域,在这基础上,我们定义有理数的两个运算,即绝对值以及指数运算:

x的绝对值=x在非负数上的映射,即若x≤0,则x的绝对值=-x

指数运算是为了更加清楚地表示次幂,我们定义x本身的n此乘法运算为x∧n

就这样,我不会对于其性质予以说明以及证明,因为哪怕是柯西序列去构建实数系下,也并不需要提前定义距离(或者说,距离就绝对值,其服从序的定义即可;哪只是后续重建运算法则而已.)。

5.实数的构造:有理数的稠密、缺陷和柯西序列方法.

我们现在已经成功从自然数N构建到了有理数Q,并且证明其是一个满足四则运算的有序域;且其具有无限个元素。

我们先证明有理数是稠密(任意两个有理数之间至少存在另一个有理数)的.

证明:

定义2∈Q并且2=1+1,则若x、y∈Q且x≥y(由此包涵了所有序关系),则(x-y)/2满足有理数的定义,因此(x-y)/2∈Q,因此,两个有理数之间的间隙允许另一个有理数存在,得证.

&

然后,我们需要证明尽管有理数是稠密的有序域,但是其总还是稀疏的(有理数不能铺满数轴,存在非有理数)。

因为我们需要证明的是,存在数不是有理数,所以只要找出一个,我们选择最常见的根号2.

证明:

定义偶数=2x且x∈q

依有理数的构造,a/b∈Q当且仅当a、b无共同因子,因此若a/b∈Q,则a、b不能都是偶数.

不妨假设根号2∈Q且根号2的二次方为2

则根号2=a/b

则2=a∧2/b∧2

则a∧2=2b∧2

因此a∧2∈偶数,并且a当中必然含有2或2的倍数为因子,即a也是偶数,即a=2t

则2b∧2=4t∧2

则b∧2=2t∧2

因此,B∧2也是偶数,则b也是偶数

因此,若根号2∈Q=a/b,则a、b都是偶数,这与有理数性质相矛盾.

则根号2∉Q,因此,有理数不是完全稠密的得证.

我们现在就是要填补有理数的间隙(无理数),但是我们又必须是从有理数过渡到我们称作实数系R的数系系统,也就是讲我们需要利用有理数构造出无理数.

而这里会采用有理数柯西序列—等价类的方法构造实数.

实数构造的柯西—等价序列方法.

​(1).柯西序列定义以及性质.

​定义序列为f:Z>0—Q,记作(an)

给定任意ε>0,​(an)是柯西序列,当且仅当任意aj、ak∈(an)令d(aj,ak)≤ε

​因为这里我们预设是闭区间,所以这里相等于d(max.an,min.an)≤ε.

​因此,我们得到an-ε≤an≤an+ε

​定义界为上下界,一个集合(an)的上界L意味着L≥an∈(an).

​利用柯西序列的性质(也就是上面这个不等式),我们很容易得到柯西序列有界(上下界).

​(2).柯西序列—等价构造的本质:引入极限.

​我们现在很了解,对于柯西序列(an)而言,总有d(L,an)≤ε

​这里我们也许猜到,界就是极限(类似于戴德金分割当中的分割或序),这是在量值上柯西序列所不能“逾越的”.

​因此,有理数的柯西序列其实已经“蕴含了”无理数的存在,例如我们可以把根号二理解为(1,2)之间柯西序列的一个界;这样,我们通过定义无理数是有理数的极限,也就是任意L∉Q满足L=lim.an.

(3).柯西—等价序列:等价类.

很多人会疑惑,我们构造实数是为了利用实数性质去讨论极限,怎么可以一开始就用有理数的极限定义实数(只要利用有理数构造出无理数即可),应该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说是有理数极限的等价类定义了无理数—实数?

原因很简单,因为例如1/n、(1/10)^n,它们有共同的界L=0(这里我们不引入严格的极限定义,也就是ε—N语音;防止循环论证),也就是讲,极限是一个等价类.

类似的,d(L,1/n)≤ε和d(L,(1/10)^n)≤ε,虽然都是ε,但是这个ε是一个距离—函数,是不等于的,也就是ε1≠ε2;因此,我们说ε是任意的.

这里其实就是ε—N语音的一个隐含,也就是f:Z>0—Q,存在n∈(an)令d(L,an)≤ε;因此,这里的极限只能用等价类表示,并且实际上需要“避免收敛定义等”.

定义等价序列:

预设(an)、(bn)都是有理数序列,(an)等价于(bn),当且仅当d(an,bn)≤ε.

我们现在讨论,为什么说柯西序列—等价类构造没有循环论证.

令(L)为有理数序列,(an)、(bn)为有理数的柯西序列,则这里满足d(an,L)或d(bn,L)≤ε,利用等价序列定义,这里(an)或(bn)等价于(L).

这样看,我们并没有看到极限定义,但是柯西序列—等价类本身从量值上阐释了,无理数—实数是有理数的柯西序列—等价类.

注意:

这里的ε∈Q,但戴德金分割因为预设了序,所以它的ε∈R;但殊途同归的是,他们都是利用无理数和有理数相互交错的性质,从序、数值(序是戴德金分割、界—数值是柯西序列—等价类;并且这里其实都没有引入极限定义,所以没有循环论证).

(4).柯西序列方法的实数性质.

之所以说柯西序列更加严谨阐释了实数的性质,在于其本事是有理数的一个特殊等价类,所以实数继承了有理数的稠密性.

我们的目标是利用稠密性确定阿基米德性质,然后再利用其中的结构作划分(虽然绕了一点,但很好理解,并且体系了实数是阿基米德域的性质,从而很好证明其保留了有理数的四则运算;无非就是三角不等式+ε的任意处理).

阿基米德性质,即任意L∈R,存在n∈N、x∈Q,有xn=L.

证明:

利用柯西序列定义,L=xn+ε,这是因为有理域满足乘法逆元,任何数x都可以理解为1×x,1∈N成立.

利用等价类,d(xn,xn+ε)≤ε,所以我们得到xn=L,证毕.

利用阿基米德性质,我们了解到R=非Q∪Q,所以这里很好做划分.

确界引理,任意有界非空实数集合(an)都是有最小上界sup.an,或最大下界inf.an.

证明:

利用实数构造,我们得到任意an∈R(这里就是阿基米德性质允许的)=xn,并且d(xn,L)≤ε.

令L为一个集合,也就是xn的界成立.

又令(xn+ε/2)为一个实数,这符合阿基米德性质,而这个数必然∈(L).

因为ε/2≤ε,所以(xn+ε/2)是(L)当中最小的,也就是最小上界sup.an=(xn+ε/2),这种构造的成功表明实数具有确界引理—性质.

注:

有人会指责柯西序列方法的繁琐,但是戴德金分割直接构建双射关系虽然会直接有确界引理,但是并不符合学生的一般初始认识,并且其实把阿基米德性质一笔带过了,反而要重新定义四则运算.

并且对于学生理解极限的严格定义帮助不大(以及后续度量空间的繁琐定义).

因此,我本人认为柯西序列—等价类的构造法在整体启发上更优.

PS:

就这样,我们完成了从自然数到实数构造的不同进程,这里有必要感谢一些人给我的鼓励以及帮助.

但另外,我们需要讨论一下实数与其他数系的不同,其是一个极限情况的讨论(想一下柯西序列的界),而前提数系都是标准单位以及比例的变化。

其中,后者是符合我们直觉认识的,但是前者并不是,由此,在数学历史上引发了直觉主义与逻辑主义的对抗,在本文,作者暂时不对于双方成败作定论,但还是认为应该补充这一点(在理性的范畴,每一步都是风险与机遇如影随形).

PS:

最后补上一些我的笔记以及一位肯定我思考的大佬的截图

发表回复

相关推荐

你好污啊 – 一个撩妹撩汉金句站

自2018年下旬,你好污啊对内部结构进行了调整,并添加了交流社区,同时上线了心灵毒鸡汤 和 听音 。

· 2分钟前

R7000P/Y7000P 2020拆机清洁方法详解

清洁电脑内部需注意: 1、保证电脑处于关机状态 2、拆机操作有风险,拆坏部分硬件可能影响售后,建议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

· 2分钟前

倔强型人格的特征,倔强型性格的优劣势和职业方向

一、倔强型性格的特征 倔强型性格指的是一个人刚毅,不服输,不妥协的精神,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有一股咬牙坚持的意志力 ...

· 3分钟前

玩吧app高效逻辑推理,狼人杀技术攻略!

Hello,我是狼人杀yyds大灰熊,作为一个资深狼人杀玩家,今天为大家推荐一款狼人杀软件-玩吧app,狼人杀分为6人新手场,12人 ...

· 4分钟前

如何拯救被突嘴耽误的颜值?这4种嘴突,你是属于哪一种?不及时治疗嘴突,会有哪些危害?

嘴巴突出,又称突嘴,对人的脸型会有很大的影响,一般突嘴的人会显得下巴短、鼻子低。

· 9分钟前